新闻法论文栏目提供最新新闻法论文格式、新闻法硕士论文范文。详情咨询QQ:1847080343(论文辅导)

论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编辑: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2297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1003022126311780 论文字数:6657 所属栏目:新闻法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2008年9月闹得沸沸扬扬的“三鹿奶粉事件”中,三鹿有限公司的主要相关负责人田文华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高俊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张彦章、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5名被告人各获二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邓婕三次未上法庭。

    一、序言
    二、明星代言广告的“域外规制”
    三、我国《广告法》关于明星代言人的法律现状——现行法律不追究明星责任
    四、我国《广告法》关于明星代言的缺陷分析
    五、应对我国 《广告法》 明星代言不完善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1] 李云贤:试论名人广告的法律调整和完善[N].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1月,第23卷第1期
    [2] 陈树森:《名人虚假广告的司法规制探析》,www.51lunwen.org载《法治论丛》2007年第6期,第47页。
    [3] 王集金:《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构成共同侵权》
    [4] 梁绪敏、高寺东:《广告法规管理与道德自律》,www.51lunwen.org群众出版社2006年版,第314页。
    [5] 吴华升:《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的思考》
    [6] 《明星代言责任,国内外差异显著》[N],法制早报,2006-10-9
    [7] 武涛祥:《明星代言广告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