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内部审计论文,本文选取 C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部控制作为分析对象,运用分析模型发掘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融资融券业务的出现不仅为我国证券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有效地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填补我国证券市场做空机制的空白,加快金融市场资金的流动性,激活证券市场的活跃度,改变投资者的单一盈利模式,而且为证券公司拓宽盈利渠道,增加存量客户,助力金融产品创新。从长远来看有利于证券公司提升金融市场竞争力,对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但是任何一项新业务的出现都会给证券市场带来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快速发展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越来越大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样。2015 年证券公司经历股市异常波动后,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投资者对业务规则和风险认知也更加全面,融资融券业务发展日趋规范、平稳,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违规事件仍不断曝光:未严格按照证监会规定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强制平仓操作出现差错、员工行为合规监测不到位、分支机构内控不完善、从业人员为客户融资提供便利、违规挪用信用交易担保资金等这些案件的发生,客观上暴露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在这一前提下,融资融券业务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科学有效在一定程度上为推动证券公司实现稳健、长久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本文研究意义在于通过此次研究,以 C 证券公司为具体研究对象,分析其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情况,识别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薄弱环节找出内部控制现存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为 C 证券公司构建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以推动 C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稳定发展,这对 C 证券公司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提高整个市场的内部控制能力带来一些有益参考。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1)融资融券业务研究
国外关于融资融券业务的研究较早,基于金融自由化理论革命,1933 年美国资本市场就已经出现融资融券交易,后根据业务的发展情况美国联邦政府陆续出台《证券交易法》《基于证券交易法的规则》《规则 SHO》等专门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做出具体规定: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可制定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定期或不定期调整保证金比例,同时委员会对卖空规则做出具体要求以降低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经过进百年的发展和规范,融资融券交易在国外已经建立起相当完善的业务体系。美国的融资融券业务采用分散授权的方式,投资者、证券公司、金融机构三部分构成完整的证券信用体系,而作为中间一环的证券公司,在信用体系中的作用尤为重要。
Detemple,Sheldon(1991)认为,融资融券交易可降低股价收益率的波动从而稳定证券市场[1]。James J Angel(1997)以及 Woolridge 和 Diekinson(1994)同样认为,股价尤其是标的股价受融资融券交易的影响而产生价格波动[2]。Anchacn Charone rook(2003)研究发现,在开展融资融券交易的欧美金融市场中,股市发生大事件的概率更大,投资者从中获得市场收益更多[3]。Paget D,.B(2015)认为,融资融券业务受多种风险影响,主要包括客户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监管风险等。为降低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证券公司需将可面临的风险分类,并且坚持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4]。Keith W.A等(2017)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细化,深入挖掘风险类型,指出证券公司应从证券市场、投资者、公司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监控指标等多方面采取措施,解决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带来的威胁,夯实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的基础[5]。Brandon D,L(2018)认为,频繁的融资融券交易会造成股价波动,但同时股价格波动也会影响融资融券业务的盈利目标。通过研究发现,证券公司若想减少股价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有一种安全可靠的方式可实现其目标即调整保证金的额度[6]。
第二章 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概述
2.1 融资融券业务概述
2.1.1 融资融券业务概念及特征
融资融券,通常被称为保证金交易或证券信用交易,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收取投资者提供的担保物,供其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卖出(融券交易)的交易行为。融资交易,指投资者预判股票未来价格上涨,而将自己证券账户内的现金或股票作为保证金,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进股票的交易行为。融券交易又称卖空交易,是指投资者预判股票未来价格下跌,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从证券公司借入股票并售出的交易行为。
融资融券业务拥有能够促进资本市场成熟发展、增强证券市场的活跃度、激发证券投资者的热情、提高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的有效性、为证券公司带来更高的利润收入等作用。融资融券交易的业务模式与证券公司传统的普通证券交易有着较大的差别,具体如下:
(1)杠杆效应:当投资者看涨某一只股票 A,但是证券账户内已满仓 B 无可用资金购买其他股票,这时只需将持有的满仓股票 B 作为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入股票 A;当投资者认为某一只股票 A 近期有下跌的可能,这时只需将持有的满仓股票 B 作为保证金即可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 A 进行卖出操作,待 A 股票下跌后再买入 A 股票偿还给证券公司,即可赚取差价获利。
(2)法律关系: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其与证券投资者不仅存在股票委托买卖的代理关系,还涉及到股票或资金的出借关系以及出借利息偿还等借贷关系。
(3)交易权利:每家证券公司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自身风控要求,设置可融资融券的股票标的池,证券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方式进行股票的融资或融券交易时,只能在规定的标的证券池范围内买卖证券。
(4)风险承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证券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存在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证券投资者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可通过平仓进行追偿。
2.2 内部控制理论
2.2.1 内部控制理论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保证经营管理合规性、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保护资产的安全性等一系列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全员实施的一系列措施、方法与手段等过程的总称。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可分为:
(1)萌芽阶段
内部控制是由内部牵制及牵引发展而来。美国学者 L.R.Dicksee 在 1905 年提出“内部牵制”这个概念,指出内部牵制由明确组织成员的权利与责任、记录会计账簿、人员轮位轮换构成。1912 年出版的《审计:理论与实践》指出在组织中防止错误或者弊端,达到互相牵制的目的,必须明确责任分工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实施交叉检查或权利控制。1930 年美国学者 E.Bennett 认为内部牵制是一系列的协作系统,主要包括账户和程序,这个系统要求员工各自地开展工作的同时持续监督其他员工是否存在舞弊的行为。
(2)发展阶段
内部控制的理论经过最初内部牵制的萌芽阶段,到 20 世纪中期发展成为内部控制系统,1936 年美国会计师协会指出内部控制系统是一种控制手段,主要目的是保护组织内部现金和其他资产,而实施方法就是检查账簿事物的准确性。1949 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又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定义进行补充,实施方法还包括组织结构的设计和企业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制衡的管控措施。从而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实现企业的管理目标。这一定义强调内部控制的全面性,不仅包括相关的会计财务部门,还包括组织预算、披露报告、内部审计、成本控制和统计分析等。后期部分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定义的包含的内容过多,因此于 1953 年作出修正,将内部控制分为“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
(3)过渡阶段
1973 年-1976 年美国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对“水门事件”开展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意识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问题。1985 年 6 月,美国为进步一控制企业舞弊行为,由五大协会共同成立国家反虚假性财务报告委员会。1988 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取消“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的说法,并首次提出“内部控制结构”的概念。
第三章 C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分析....................17
3.1 公司简介............................ 17
3.2 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 19
第四章 C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27
4.1 评价方法的选择......................... 27
4.2 内部控制评价指标的选取及权重计算.................. 27
第五章 改进 C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策略建议.................... 41
5.1 深化内部控制环境建设..................................41
5.1.1 重塑组织结构,健全管理体系........................ 41
5.1.2 设置内部控制机构,筑牢内控合规防线............. 41
第五章 改进 C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策略建议
5.1 深化内部控制环境建设
5.1.1 重塑组织结构,健全管理体系
内控环境是保障公司经营活动顺畅进行的前提。针对组织结构扁平化的问题,分地域设立总部直属分公司对分支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总部管理及决策权限向分公司倾斜,不仅有利于推进公司管控模式,更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
分公司的建立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开展的同时,更能激发各分支机构的潜在活力,通过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建立公司总部—分公司—分支机构的三层管理模式,将分公司设立为二级管理部门,对分支机构加强管理,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