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会计毕业论文,本文选择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业为案例行业,紧紧围绕案例行业归纳投资性金融资产基于新准则的披露情况,以新准则为标准,分析判断具体现状的合规性,再结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进一步分析总结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分析成因,从准则条款、监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规范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的建议。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不仅使我国的会计准则更为完善,而且还保持了与国际金融工具准则的趋同。
此次修订新准则的背景是旧准则已无法满足有关金融工具的会计实务处理。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 2014 年 7 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金融工具》,于 2018 年 1 月 1 日生效,修改幅度较大。因此,为持续保持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我国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金融工具》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的前提下,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准则,这一要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金融工具》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免出现境内外报表使用的准则不同。对于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两年的准备时间,同时确保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新准则的一致性。
本文研究对象为金融资产中的投资性金融资产。也就是基于新准则对股权类投资和债权类投资进行研究。应收款项等其他金融资产,在列报和计量属性等方面受新准则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本文没有涉及。
新准则的变化很大程度体现在会计科目、列报项目上。如今使用的会计科目以及列报项目几乎完全推翻了旧准则的要求。同时,准则也加大了投资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在旧准则下,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都涉及大量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执行新准则后,以成本计量的投资项目很大一部分需要向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向转变。
..................
1.2 研究问题及方法
1.2.1 研究问题
按照新准则的相关规定,金融工具可以分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本文从金融资产的角度进行研究。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是:上市公司披露投资性金融资产时是否规范执行新准则?本文的具体研究问题是:(1)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在新准则下披露现状如何?
(2)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在新准则下的信息披露存在哪些问题?
(3)上市公司基于新准则披露投资性金融资产时出现问题的成因是什么?
(4)如何基于新准则规范上市公司对投资性金融资产的披露?本文将以上市公司中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业为案例行业进行研究,分析上市公司在新准则下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的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提高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质量。
1.2.2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规范研究法进行研究。将国内外有关信息披露质量和新准则的研究成果相结合,应用表格和图表等研究工具,基于 2017年发布的新准则,以房地产业为案例行业,对上市公司披露投资性金融资产会计信息时是否规范执行新准则展开研究。
采用文献法分别对信息披露质量和新准则相关文献进行评述。即阅读大量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文献期刊,提取总结出对本文研究思路有借鉴意义的内容,经整理分类后进行综述。
采用案例研究法研究上市公司在新准则下投资性金融资产的披露情况。即选择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业为案例行业,对该行业投资性金融资产基于新准则的披露情况进行概述,详细分析披露情况是否合规,再结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归纳总结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问题成因,最后针对成因提出可规范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的建议。
采用规范研究法研究上市公司新准则下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即基于新准则的要求,结合案例行业研究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是否合规。
.......................
2 文献综述及会计准则规范
2.1 文献综述
2.1.1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文献综述
(1)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现状
部分学者从真实可靠的角度研究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现状,认为可靠性不足。因为会计信息从以下三个方面产生:会计事项的发生、会计核算以及报表披露,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信息不可靠,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于梅,2015)。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可靠性不足主要体现在数据处理和会计事项本身两个方面,在对数据进行处理时,使用多种方式缩小或夸大数字,虽会计事项符合规范,但数据失去真实性;通过各种方式虚假陈述,将各种不合规的事项转变为看似符合规定的内容,从本质上歪曲业务内容(许心仪,2019)。
部分学者从充分性角度研究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现状,认为上市公司在报告中披露信息不足,甚至故意选择性的披露会计信息。上市公司经常会因为自身形象而选择性披露会计信息,特别是隐匿对可能有损自身利益的信息,并对预测性会计披露信息进行加工(Dennis M.Patten,2005)。例如对关联方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企业偿债能力方面的信息自愿披露者就很少(田昆儒和张帆,2005)。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研究发现,与企业相关的非财务信息、与企业未来经营相关的预测性信息、当下社会普遍关注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以及与企业交易活动不直接相关信息在财务报告中被长期忽视,例如对竞争优势、企业形象、人力资源等信息缺乏相应的披露(熊琳,2011)。特别是在中期报告中,一些上市公司没有按照现行规定充分披露,未披露比较财务报表或未按规定进行披露,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没有对季节性收入和周期性收入进行说明(于梅,2015)。虽然从 2007 年起证券市场开始对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有所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上市公司在进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时,披露的绝大部分内容是一些定性的信息,例如公司的管理层情况、公司治理结构的状况以及公司在经营、财务方面的现状,而有关销售计划、成本费用构成以及预期的盈利情况等投资者比较关心的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够全面(徐水,2016)。由于上市公司对财务信息的披露不足,特别是中期财务报告太过简单,会导致财务分析及评估无法实施(许心仪,2019)。
...........................
2.2 新准则对投资性金融资产的规范
2.2.1 投资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的变化
旧准则下投资性金融资产涉及的会计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准则下,投资性金融资产涉及的会计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会计科目从名称上就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修改为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投资项目是债权类投资还是股权类投资分别使用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两类会计科目。
2.2.2 投资性金融资产计量属性的变化
旧准则下,允许以成本计量的投资性金融资产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以成本计量的股权类投资部分。在新准则下,仅债权投资允许按照摊余成本进行计量。也就是说,旧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以成本计量的股权类投资在新准则下要开始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同时,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仅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且永远不得转回影响当期损益,所以,只有公司因战略目的而打算长期持有的非交易性投资可以被指定,且该指定永不可撤销。
.............................
3 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特征及案例行业选择 ....................... 14
3.1 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整体特征 ............................... 14
3.2 案例行业选择 ............................ 14
4 案例行业分析 ................. 17
4.1 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 17
4.1.1 股权类投资信息披露 ..................... 17
4.1.2 债权类投资信息披露 ......................... 27
5 新准则下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问题成因分析 ...................... 37
5.1 与准则条款相关的问题成因 ............................... 37
5.1.1 公允价值计量实操难度大 ...................... 37
5.1.2 新准则部分条款的修订不完善 .................... 39
6 规范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的建议
6.1 对准则条款的建议
6.1.1 加大公允价值确认流程的指引
新准则提高了对投资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相应也应加大对确认流程的指引。公允价值确认流程是为上市公司在实操中提供思路和操作流程的,操作流程只有在可理解、易执行的前提下,才有利于降低新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规定的应用难度,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恰当和全面应用保驾护航,从而提高上市公司投资性金融资产信息披露的质量。
在公允价值估值指导方面,虽然新准则有对公允价值确定进行规范,但基本上是原则性的规定,对公允价值确认流程的应用没有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在随后颁布的应用指南中也没有进行详细的解释。因此,目前有关估值流程的指引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