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前建筑市场消防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二、 加强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管理的对策
1、 加强横向联系,积极取得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2、 切实做好对设计、施工单位的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全员消防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
3、拓展消防管理思路,抓住建筑市场消防设计、施工的重要环节,对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单位实行许可证管理。
4、强化消防监督职权,提高管理水平,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的行为和现象。
5、加速消防立法,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
职称论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的管理
做好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施工,是建筑防火的第一道关口,是保证工程竣工后消防安全,有效地防御、控制和扑救火灾的第一道警戒线。然而,在市场经济机制下,建筑消防设计、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监督管理跟不上,致使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加强建筑市场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是消防部门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也是搞好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预防重、特大火灾发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百年大计。笔者就如何采取措施加强建筑市场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的管理谈点看法。
一、目前建筑市场消防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部分设计、施工单位的内部防火设计审核制度,机构和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不健全、不落实。
各级防火设计审核负责人、质监人员,对本班组、本单位所从事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把关不严,不主动对照标准找差距、查间题,按规定进行整改和修正,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而是放任自流,导致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设汁、达不到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安装工程一路绿灯,既成事实的一摊子问题和隐患摆到建设单位和消防部门面前,甚至造成难以弥补的缺陷和经济损失。
2、大部分设计、施工单位未形成较稳定的从事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的专业队伍。
从业人员分散,随机性较大,有的工程技术人员几年才参与一次较全面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接触不到国家每年不断出台的新的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不断问世的防火新技术、消防新产品信息,其防火设计、施工的质量必然达不到新的标准和要求。
3、部分设计、施工单位适应不了现代建筑工程对消防安全的要求。
一方面,现代建筑工程本身向大规模、高规格方向发展,对防火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建筑防火设计、消防程施工越来越复杂化、专业化。另一方面,设计、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条件、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工程技术人员不熟悉、不了解防火设计、施工的标准、规范和有关消防设备、建筑耐火构件的技术性能和安装调试要求,有些施工单位特别是一些农建队,不具备基本的专业技术能力.对自动消防系统的技术性能和安装调试要求不甚了解,缺乏从事消防工程安装、调试的专用设备.必然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漏洞增多。
4、市场的竞争性导致设计、施工单位的投机性,引发主管故意违反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和现象。
一些设计、施工单位为了揽取工程任务,一味迎合建设单位省投资、省地皮、省时间等急功近利的意图,降低工程的防火标准,砍掉消防设施项目。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置社会效益不顾,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偷梁换柱,选用消防设备、构件以次充好。
5、消防工程转包现象。
一些城市已安装的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运行的自动消防系统,绝大部分都是由持有消箱工程安装许可证的单位接下施工任务后,转包给不具备专业技术熊力的农建队或其他单位鸯装,工程质量差,问题严重。
二、加强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管理的对策
1、加强横向联系,积极取得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各级建设行政管翅部门是建筑设计、施工单位的主管机梅。从城市规划的编制修订、设计方案的评估论证、评审、扩初设计审查、优秀设计评选到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部只有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才能有效地监督设计、施工单位全面贯彻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才能真正落实“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责任制;才能做到在各种工程的审查、验收中实行消防部门“一票否决权”。凡防火设计严重违反国家建筑防火标准、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工程,其他方面再好也不能被主审机关采用、通过。
2、切实做好对设计、施工单位的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全员消防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
各级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防火设计审核制度、人员机构和质量管理保障体系,落宪逐级防火设汁、施工质量责任制;要有计划地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参加多渠道、多方式的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督促指导设计、施工单位把提高工程技术人员执行消防规范、规定的自觉性当成一件大事来抓,把学习消防规范、掌握新技术、新产品信息作为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并要求设计、施工单位在晋升中、高级技术职称的答辩中,把消防规范、规定及有关防火设计技术、施工操作规程作为主要内容之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关设计、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领导参观火灾现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增强对火灾危害性的感性认识。
3、拓展消防管理思路,抓住建筑市场消防设计、施工的重要环节,对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单位实行许可证管理。
自动消防系统是建筑防火设计、施工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其设计的合理与否、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防火设计、施工的成败。而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比较复杂,专业性强,要求从业人员和单位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技术水平和一定的设备条件、调试检测手段。因此,消防部门应对从事火灾自动报警、水喷淋、泡沫、气体等自动消防系统的人员和单位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无证人员和单位,不得从事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审核发证应血省级消防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以避免层层设防、重复管理。省级消防部门在对符合取证条件的单位核发消防工程设计、安装、维修调试许可证的基础上,还应对单位主管负责人、防火审核负责人、从事自动消防系统设计、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试,核发专业证书,实施凭证上岗。
4、强化消防监督职权,提高管理水平,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的行为和现象。各级消防部门要充实监督管理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的力量,任务重、有条件的消防部门应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熟悉业务的监督人员进行管理,条件有限的地方也应有专人负责,把这项工作纳入消防监督的范围。要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应有的专业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严把设计防火审核关、工程竣工验收关,切实加强工程的施工监督;对严重违反消防规范、降低防火设计标准、砍掉消防设施的现象,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经批准的防火设计,偷工减料、选用消防产品、建筑耐火构件以次充好的现象,无证承接、越级承接、转手承包自动消防系统业务的现象,要依据有关消防法规、规定,严肃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对工程不合格、问题严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5、加速消防立法,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国家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如何管理消防设计、施工单位,消防部门的管理职权和如何处罚设计、施工违反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的行为,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没有赋予公安消防部门必要的管理职权和处罚权限。为加强管理,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相继通过行政立法秩序制定出各省市《消防管理条例》、((消防管理处罚音行办法》等地方性行政法规。如《湖南省消防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安装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须经省消防监督机构、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发证’,“设计、安装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未经审核发证而从事自动消防系统设计安装的.,’•…施工中擅自更改经审核的防火设计图纸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1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责任的,对单位处2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有些省市还规定.设计单位严重违反防火标准规范,经指出拒不改正的.按设计取费的5%一10%处以罚款。这些地方性消防法规,对加强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处罚违反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地方性消防法规,无论从法律效力看、还是从内容上看都还远远不够,有其局限性,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失控漏管的现象和无法可依、法律依据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等情况因此,国家正在制订的《消防法》,应将对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的管理纳入其中,并应明确、强化消防监督管理职权、办法,增强执法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走土科学化、法制化管理的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