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研究背景
2001 年中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自此,中国的对外贸易开始加速发展,中国对外进出口总额于 2005 年首次超过十万亿元,到 2010 年超过 20 万亿元,再到2018 年超过 30 万亿元。在此期间多次凭借贸易总额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并且自 2013 年起,中国连续三年蝉联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由此可见,中国正在成为世界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中美贸易额的增长情况来看,2009-2018 年之间整体呈现增长态势,2015-2016 年受全球市场低迷、汇率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出现贸易额短暂下降的态势,美国在整体进出口受挫的情况下,超越中国的贸易总额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2018 年全年美国货物进出口额为 42067.9 亿美元,依然领跑全球。
2000 年 9 月,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签署美国国会投票通过的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法案,在此之前的十年,中美贸易关系受困于美国是否给予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的问题。2001 年,中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中美贸易关系开始趋向于正常化,并且取得了快速发展。2000 年,中国同美国的进出口总额为 7446237 万美元,到 2018 年增长为 63351941 万美元,大约增长了 8.5 倍。至 2018 年,中国是美国进口来源的第一大国,同时也是美国出口的第三大市场。
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高速发展,中国在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很多摩擦。伴随贸易额的不断攀升,中美两国的贸易关系面临的挑战也逐渐增多,如中美贸易中,美国常年处于贸易逆差地位,且逆差额不断增大,到 2017 年,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达到 4191.6 亿美元,远远超过排名第二的墨西哥的 815.2 亿美元,占美国贸易赤字总额的 40%以上。以贸易摩擦最常见的形式“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为例,根据 WTO 的统计数据,2018 年全球经济体之间共发起 250 项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其中中国发起19 项,占发起总数的 7.6%,针对中国发起的调查数为 88 项,占总数的 35.2%,由美国针对中国发起的调查数为 28 项,占针对中国发起的调查总数的 31.8%。由此可见,中国在进出口总额高速增长的同时与贸易伙伴产生了许多贸易摩擦问题,其中尤以美国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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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通过广泛的查找和阅读中美贸易摩擦的相关文献资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对研究文献进行评述,确定研究方法,为研究前期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2)比较分析法
中美两国在各自面临的贸易环境、经济状况、国情民意等方面都具有巨大差异,通过对比两者之间不同的政治经济环境来分析影响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因素,对于全面分析理解中美贸易摩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本文以贸易理论和计量模型为基础,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为一体,通过对影响因素的界定,将其与中美贸易摩擦产生的主要经济因素、技术因素和政治因素统一到同一个计量模型中加以分析。
本文根据前人研究成果展开研究,创新点主要有以下两点:(1)将技术因素纳入到包含经济因素与和政治因素的实证模型中,目前虽然关于技术因素引起中美贸易摩擦的实证研究开始出现,但是将技术因素与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纳入到同一实证模型中的研究尚比较少;(2)本文选取反倾销调查数、反补贴调查数、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和“337 调查”数之和作为衡量中美贸易摩擦的变量,弥补了前人在进行贸易摩擦的实证研究时绝大多数采用反倾销案件数作为被解释变量造成的局限性,使中美贸易摩擦的衡量更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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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2.1 贸易摩擦概念界定与形式
2.1.1 概念界定
贸易摩擦是一个合成词汇,是借鉴物理学中“摩擦”的概念用于表达国际贸易中出现的纠纷情况。与其相近的概念有“贸易争端”和“贸易战”等,这些词汇是在全球化过程中随着国际贸易日益发展,用来描述国际贸易上的摩擦行为的,这些词经常会发生互相替代的情况,甚至与在许多学术文献中,贸易摩擦与贸易争端表示的内涵都是一致的。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并没有关于这些词汇的定义。但是深入研究文献可以发现贸易摩擦与贸易争端是有细微差别的,主要体现在贸易争端比较经常适用于诉诸 WTO 的贸易纠纷,而贸易摩擦所涵盖的范围相对更大,既可以表示企业之间的纠纷,也可以是存在与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而贸易战则是贸易摩擦的升级版,是纠纷扩大之后的结果。鉴于含义尚有含混之处,有必要先行确定贸易摩擦的具体含义与指代范畴。
贸易摩擦在《辞海》中的定义为:“在贸易活动中,参与国之间产生的关于经济利益的争夺行为,一般是为了保护本国国内市场或者争夺第三国市场而产生。在有效的协调机制(如关税总协定、WTO 等)建立之前,表现形式为互相提高关税、互相设置贸易壁垒,采取贸易报复行为等。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之后,在多边规则的约束之下,表现形式以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行为为主。贸易摩擦通常采取贸易磋商寻求解决之道。”。
国内学者在做相关研究时,对贸易摩擦的概念进行了阐释,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以下几个说法:胡方与彭诚[23]将贸易摩擦定义为在贸易活动中,一国因另一国获取更多利益而导致本国受到相应损失时发起的贸易纠纷。赵瑾在自己的研究中将贸易摩擦按照不同层次的定义分为五类:微观经济摩擦是由短期内出口暴涨或者进口限制导致的摩擦;宏观贸易摩擦是由长期贸易不平衡导致的摩擦;投资摩擦是由于对外投资或利用外资引起的贸易摩擦;制度摩擦是指两国制度差异导致的摩擦;技术性摩擦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导致的摩擦。王厚双定义贸易摩擦的概念时,加入了非经济因素进行更全面的阐释,将其描述为:“贸易摩擦不仅是两国在贸易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的表现形式,更是两国在经济、政治和军事等全领域之间的冲突以限制进口和扩大出口等贸易手段表现出来的争端,贸易摩擦发起的核心诉求是争夺世界市场,提升本国的国际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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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理论
2.2.1 传统贸易保护理论
(1)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出现在 17—18 世纪,甚至早于亚当斯密通过《国富论》使得经济学成为一门系统化的学科之前。15 世纪最早出现在意大利,随后在 16 世纪和 17 世纪上半叶之间传播到西班牙、葡萄牙、英国和法国等国家,开始有一批商人、银行家、哲学家和政府官员等撰文阐述关于国际贸易的思想,由此,重商主义逐渐发展到全盛阶段。在 17 世纪下半叶开始走向衰落。重商主义的出现是因为 15 世纪以后,封建经济在西欧逐渐瓦解,取而代之的商品经济不断扩张。就社会阶级来看,原来占主导地位的封建地主阶级的力量逐渐削弱,商业资产阶级在社会中的力量不断增强,造成了社会经济对于商业资本的依赖程度不断增高,社会财富的计量由土地变为金银货币,人们对于金银等贵金属的需求增加,并将货币视为财富的代表形式和衡量国家富强的标准。当时社会获取金银货币的途径主要是商业资产阶级进行的国内外贸易,尤以对外贸易为主,所以对外贸易被视为财富之源,重商主义由此诞生。
重商主义的“商”是对外经商,实质上是最早的对外贸易的学说。其主要观点是一个国家获取财富的方法应该是尽量使得出口大于进口,处于贸易出超的地位,这样便可以保证金银等贵金属流入。贵金属保有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富强的标准,拥有越多的金银等贵金属,代表国家越强大富足。因此政府便极力鼓励出口,尽力压低进口,甚至限制商品的进口(尤其是奢侈品)。
重商主义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 15—16 世纪中叶早期的“货币差额论”和 16 世纪下半叶到 17 世纪晚期的“贸易差额论”。两者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获取财富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货币差额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海尔斯(John Hales)和斯塔福德(William Stafford),两人在其代表作《对我国同胞的某些控诉的评述》中阐释了早期重商主义的主要观点,即凡是购买都会减少货币,而所有销售都会增加货币。根据这一观点,他们坚持在对外贸易政策中设置鼓励出口的政策和限制进口的政策,以达到将货币储存在自己国内的目的,实现国家富裕,这种思想因此也被称为重金银主义。在该主义的指导下制定的所有政策措施促进出口和对进口设置的种种限制,都是以扩大进口、减少出口为直接目标。货币差额论以增加国内的货币积累和防止货币外流为制定贸易政策的指导原则,主张国家采取行政措施,直接控制货币流动,禁止金银输出。在对外贸易中严格遵循多卖少买的原则,保证每一笔贸易中保持顺差地位,以达到使金银货币流入国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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