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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TA负面清单行业限制程度测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国际贸易研究

日期:2018年05月28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403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1709041052227334 论文字数:31114 所属栏目:国际贸易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本文由美国对外贸易区的建立原因及背景入手,进而分析美国对外贸易区的运行机制,总结了法律体系、管理模式、税收政策及贸易便利化措施四个方面为对外贸易区活动参与者带来的利益或者损失。然后,根据美国及对外贸易区的贸易数据,分析了对外贸易区对美国国际贸易产尘的影响及效果。


第1章导论


1.1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选題背景

负面清单模式可追溯到1953年美国和日本签署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该条约首次列出了通信业、航空运输和水运业、信托银行金融业、公用事业、土地和自然资源使用等行业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例外行业。经过60余年的发展,负面清单模式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个多边和双边的投资、贸易协定中,用来扩大投资规模、减少投资束缚。美国作为实施负面清单模式较早的国家,负面清单模式较为成熟。从NATFTA协议签署开始,美国实现了负面清单由"行业清单"向"措施清单"的转变,新一代负面清单的模式逐渐形成。美国全面采用新一代负面清单也促进了其FTA伙伴国接受和进一步推广负面清单模式。以NAFTA成员国为发起点,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中美洲自由贸易区、东盟和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也逐步在FTA中普遍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目前,以上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和韩、日、澳等国家为核心,新一代负面清单正在通过自由贸易协定向越来越多的国家扩散,并形成了日益紧密和成熟的体系。随着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谈判的推进,作为新一代高标准、高质量贸易投资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负面清单模式正在逐渐成为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一个"门槛"。这将大大提高不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国家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难度,并进一步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格局和贸易利益分配格局。

在上述背景下,文章对中国、美国、美国签约对方16个国家共18个负面清单进行了研究。基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二分位行业代码,以统一的标准明确了各国负面清单的行业限制范围。依据负面清单文本中对不符措施的具体描述,对每一项不符措施的限制强度进了量化评价。在此基础上,文章计算了每个行业的累积限制强度并以此为依据全面分析美国及其FTA签约对方国负面清单的行业限制抱围和限制强度的分布规律,比较了其与中国2015版负面清单的差异。通过对美国FTA签约双方负面清单的量化分析,可以了解各国不同的行业范围和限制强度,为中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供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尽早规避风捡,最大可能地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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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内容及方法

负面清单数据短缺阻碍了贷面清单制度实证分析的深度研究,因此很难得到理论支持和较严谨的结论。散落在协议中的负面清单文本信息无法为研究提供数据支持,因此无法形成便于统计处理和计量分析的数据体系,严重制约了相关研究。因此,解决数据难题是负面清单研究的基础。中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设的最终目标都是形成一个国家层面的、完善的、与国际规则有效衔接的制度框架。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是对发达国家相关制度和相关国际规则的深刻理解和把握。现有文献在这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缺乏对其它国家负面清单全面、系统的分析。在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国家中,负面清单列出究竟对哪些行为做出了怎样的限制,涉及哪些行业和协议条款,以及其依据哪些具体法律法规,这些问题在己有研究中还缺乏非常具体的分析。现存研充主要针对现存某一个或某几个清单的分析,缺乏对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系统分析。

第二,缺乏规范的数据体系。各国负面清单中涉及多个行业,现有研究并没有将行业对应到统一的标准,故无法进行对照分析。同时,对行业的限制程度也缺乏定量数据。因此,本文的研究内容为在建立一套规范的数据量化体系基础上,对美国及其FTA签约对方的分析实现了对负面清单签约双方的分析;同时,对美国签署的所有FTA负面清单的分析实现了对负面清单的体系化分析,即文章实现了对负面清单体系化和完整化的分析。文章进行了大量的数据整理工作,将中国、美国、美国的16个FTA签约对方国家的共18个负面清单文本中的不符措施信息依据完善的指标体系录入数据库,将涉及的各个行业分别与ISIC4.0行业分类标准进行一一对应,得到以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二分位行业代码为统计口径的、定量刻画负面清单行业范围。文章将限制程度分为十个等级。在确定行业后,根据各个行业的详细描述对各行业的限制强度进行打分和加总便得到该行业的限制总强度。文章行业限制范围和行业限制强度两个维度对各国负面清单进行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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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美国负面清单概述


2.1国负面清单的发展和演变

美国的负面清单模式起源早,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了统一且较为成熟的负面清单规范。到2016年1月,美国已与其它国家签订47个BIT和31个FTA。BIT中,与海地等六个国家的BIT并未进入实施阶段,与玻利维亚签署的BIT已被终止,因此美国现行BIT共40个;FTA中,20个FTA均在实施中。美国签订的BIT和FTA大都涉及负面清单,因此,美国及签约对方的负面清单可W提供较为庞大的数据体系,便于进行量化分析。同时,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进展缓慢,迫切需要对美国的偏好和限制进行分析。因化文章以美国负面清单为研究对象,制作基础数据库。总体来看,负面清单模式在双边投资协定(BIT)和自由贸易协定中应用最多。在美国已签署的BIT和FTA中,负面清单行业均以附件的形式在协定后列出。BIT中的负面清单经历了由行业清单向措施清单的转换。2004年后,美国出台BIT范本,最终转换为与FTA面清单格式相一致的措施清单。从美国负面清单的总体发展来看,FTA负面清单的传递性和延续性较好。此外,新一代负面清单主要在FTA中实施,而BIT中仅涉及乌拉圭和卢旺达两个国家。同时,BIT负面清单的影响范围和影响强度远不如FTA负面清单。因此,文章选择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的负面清单为主要研究对象。

附表一和附表二分别列出了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FTA和BIT协议签署时间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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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美国FTA与BIT中负面清单的联系与区别

由上文分析得出,随着美国BIT负面清单的发展,美国FTA和BIT负面清单已经实现了内容和形式上靠挽,表现出超强的一致性。首先,从制定基础上来讲,各国的法律法规是制定FTA和BIT负面清单的基础。因此,基于美国司法体系的负面清单的行业范围必然在FTA和BIT中表现出重合性。其次,随着BIT2004范本的制定,BIT实现了由"行业清单"向"措施清单"的转化,在形式上与FTA负面清单保持了一致性。本部分将对FTA和BIT协议负面清单的区别和联系进行比较。

第一,美国BIT和FTA签约对方国家中发展中国家居多。美国签署负面清单对方国家分布图和地区分布图如图2.2所示。截止2016年1月,归纳美国以签订的BIT和FTA的国家,可得其分布如表2.4所示。从国家分布来看,与美国签订FTA和BIT协议的所有国家中发展中国家最多,包括巴拿马,海地,格林纳达,阿根廷,厄瓜多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洪都拉斯,尼加拉瓜,玻利维亚,萨尔瓦多,乌拉圭,土耳其,孟加拉国,埃及,斯里兰卡,哈萨克斯坦,蒙古,约旦,巴林岛、俄罗斯,塞内加尔,刚果共和国,摩洛哥,喀麦隆,刚果,突尼斯,牙买加,莫桑比克,卢旺达等,约占签约总数的68%;签订FTA和BIT的国家中同样发展中国家最多。与美国签署FTA的国家只涉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涉及最不发达国家。从BIT和FTA的国家重合度来看,大体上,与美国签订BIT和FTA的国家的重合度不大。只有巴拿马,洪都拉斯,尼加拉瓜,约旦和巴林五国同时与美国签订了BIT条约和FTA条约,五国均为发展中国家。其中,与巴林岛签订BIT协议是因为FTA章节中没有涉及投资章,因此在BIT中进行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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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美国负面清单行业限制范围和限制强度的定量分析..........17

3.1定量刻画负面清单行业限制程度的基本思路和方法............17

3.2美方负面清单的行业限制的范围...........18

第4章美国FTA签约对方负面清单行业限制范围和限制强度比较..............24

4.1签约各国负面清单限制概况..................24

4.2签约各国行业限制范围分析..............25

第5章中国负面清单与美FTA签约双方负面清单的比较...............36

5.1中国负面清单概况和与其他国家整体限制程度比较..................36

5.2中美负面清单的对比.................36



第5章中国负面清单与美FTA签约双方负面清单的比较


5.1中国负面清单概况和与其他国家整体限制程度比较

2015版自贸区负面清单中涉及15个门类细分为加个条目,50个条目的限制细则共涉及122条。负面清单中涉及的各大类以及其下分属项目数量和不符细则表如下表所示;


2015版负面清单涉及的特别管理方式分别涉及禁止、中方控股、需获得批准、限制类(部u门条款未讲明具体方式)、仅限于合资和合作、股权比例、董事长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