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本文研究的主题是:城镇商品住房或售后公有住房在后续维修过程中,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一特定资金渠道,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等工程的项目管理的模式。通过研究围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的管理实践而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得出以下结论:
(1) “基于信息库的‘预申报—备案’模式”(PA(I)-A 模式)有助于缩短待修事件的响应时间,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效益。使用维修资金项目参与主体众多,每一主体的个性化利益诉求使得前期决策时间过长,导致待修事项等不到及时响应。为使参与各方充分表达意见、使各方意见能得到充分的公示公开和协调统一,有必要将项目立项的决策环节大幅度前置,实施“预申报”;对于已达成项目启动表决率的项目,在“备案”完成后,即可由项目发起方与承揽方自行约定开工时间。试行效果表明,“基于信息库的‘预申报—备案’模式”(PA(I)-A模式)有效提高了项目透明度、平衡了各方效率,实现对待修项目的及时响应。
(2) “基于信息库的‘预申报—备案’模式”(PA(I)-A 模式)有助于累积项目相关的有效信息,为大数据技术在维修资金上的应用打好基础,提升经济效益。毋庸讳言,传统行政管理过程中各主管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建立的各类“企业库”一直备受质疑,是行政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信息库”中所包含的企业信息是否足够公平、开放。但在当前使用维修资金微小额项目基础数据严重不足环境下,数据的累积本就是迫在眉睫且难以一蹴而就的。在缓解现实矛盾的同时,踏实做好使用维修资金项目关键信息分类提取、做好数据整理,必将对后续大数据库的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3) “基于信息库的‘预申报—备案’模式”(PA(I)-A 模式)对解决当前使用维修资金工程项目的管理困境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可以作为管理实践活动以及未来政策制定、更新的参考。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