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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与技术创新以我国通信设备制造业为例

日期:2018年02月03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355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1706141403174966 论文字数:25221 所属栏目:电子信息类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第 1 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我国经济正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当经济发展进入到新的阶段更加需要创新驱动经济。众所周知,科技创新作为竞争力的重要部分,专利、创新以及研发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联。技术专利的成果并不仅仅与单一某个的创新活动的阶段有联系,而是几乎贯穿于整个创新活动的始终。有调查显示:大部分的发明都被申请了专利,并且许多专利发明都是伴随着经济用途的需要而产生,所以,进入“新常态”的经济发展阶段的中国更需要科技创新来驱动经济。

目前,我国专利市场化水平与国外差距较大,从行业布局看,越是高科技领域,国外企业的专利占比越高,总体来看,我国的专利数量和质量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国的创新能力、技术专利的竞争力,与世界上的那些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差距。我国专利创新仍存在许多不足,优化专利制度不是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的唯一方法,但的确是目前最为行之有效的手段。

1.1.2 研究意义

知识是一项纯公共品。一方面,知识在使用上具有非竞争性,这意味着一个人使用一个知识并不影响其他人使用的数量。另一方面,知识是非排他的,即任何人不能阻止其他人对知识的使用。

正因为此,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体系可能将提供一个低水平的创新效率。因为每个人都想搭便车,以免费使用别人的创新成果,最终让发明家一人承担所有创新费用。而通过界定发明者独享的专利权,用一种合法的手段解决了造成市场失灵的知识的非排他性。专利的授予是通过创造一种特殊产权来保护拥有者,其特殊性在于它的临时性和排他性。显然,如果没有专利权,大多数的发现和发明将成为纯公共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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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关于专利制度与技术创新的研究综述

建立专利制度的主要理由是在市场经济中鼓励创新,培育新技术。但是,专利制度并不是鼓励创新的唯一办法。商业秘密可以用于专利创新并且可以提供有效保护。

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讲,替代专利的制度包括奖励或奖品,采购合同和新知识的公共生产。奖励制度是政府为定义明确的研究目标指定一笔固定资金,然后奖励某家从事制定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公司。但是,研究人员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奖励机制的执行变得非常困难。Shavell、Ypersele(2001)认为激励发明的奖励制度并不会产生垄断权利,保证专利发明者能够在奖励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之间进行自由选择可能会比实行单一的知识产权制度对社会来说更为有利。斯蒂格利茨(2008)则认为奖励制度能够有效地替代专利制度,会使市场上的创新产品价格大为下降,可以极大地提高知识的使用效率,避免将社会大量的资金浪费在广告和其他意在掘取垄断利润的反竞争行为上。在许多情况下,奖励制度是优于专利制度的,但是他也承认,奖励制度存在缺陷,当研究目标无法明确定义的时候,奖励制度并不能有效的发挥其良好作用,因此也不能完全地取代专利制度。

也有研究发现,专利和奖励孰优孰劣要看具体的情况。当创新者能高效获得创新价值的私人信息时,专利制度优于奖励制度。但是,许多创新是不可预期的。如果奖励额度等于创新所产生的实际社会剩余,即对创新的激励是最优的,不存在垄断定价,那么,创新以及创新的价值就都是可预期的,这种定价就不会存在无谓损失,这时的奖励制度的确是优于专利制度的。

对于发明者来说,专利的用途大致有六种,具体包括:1)企业内部使用,自行开发其商业用途,以获得新技术或新产品的经济效益;2)进行专利许可,将专利权让渡给其他企业使用;3)为获得自己所需的其它专利,与别的发明者进行交叉许可;4)既进行专利许可,自己也对专利进行商业性开发使用;5)自己既不使用也不进行专利许可,以用于封锁竞争对手;6)作为沉睡专利(sleepingpatents),即发明者没有采取以上五种使用方式的任何一种,而将专利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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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我国专利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2.1 我国专利制度的现状

2.1.1 专利总量迅速增加

专利数量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的重要指标,从我国专利数量的变化可以折射出我国专利制度的实施效果,以下数据均来自于国家知识产权总局。

专利制度实施的开端之年,全部 3 种专利的申请总数实际只有 1.4 万件。从 1985 年 4 月 1 日到 2000 年 1 月 11 日,我国申请专利的总数量达到了首个100 万件,期间用了 14 年零 9 个月。此后,我国实现第二个 100 万件的专利申请受理量则用了 4 年 2 个月,而第三个 100 万件专利数量的完成则仅用了 2 年3 个月,实现第四个 100 万件则用了 18 个月,到 2009 年 3 月仅仅用了 16 个月就完成了第五个 100 万件专利的申请受理。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大跨越。2010 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超过 39.1 万件,成功跻身世界第二位。而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受理的专利发明申请数量已经达到了 403.4 万件,从全球看处于首位且保持领先。

截至到 2014 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发明共计 1386 万件,而在其中的实用新型专利共有 605.7 万件,外观设计专利共有 780.3 万件。2014 年,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是 2009 年的 1.8 倍和 3.2 倍。从有效专利维持的时间看,在截止 2014 年底维持有效的 443.6 万件专利中,发明专利共 129.7 万件,实用新型专利为 168.3 万件,外观设计专利共有 145.6 万件。维持有效的专利中,国内专利 394 万件,占 88.8%;国外专利 49.6 万件,占 11.2%。

我国大中型企业是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近些年来,大中型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随着研发力量的增强和研发投入的增加,专利申请和授予量快速增加,经济效益也随之增加,以下数据均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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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国专利体系运行中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专利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突破,企业创新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但是,现行专利体系在运行中暴露出一些问题,达不到以创新推动内涵式经济发展的要求。这些问题表现在:

2.2.1 专利市场化水平与国外差距较大

专利的维持时间是表征专利使用市场化水平的关键指标。有效维持的时间越长,意味着该专利所能持续创造的经济效益的时间越长,故而该专利的市场价值也越高。截止到 2014 年底,我国现有的有效发明专利中,只有 9.2%的专利的国内维持时间在 10 年以上,而国外维持时间在 10 年以上的有 31.8%,比上年提高了 1.8%。从数量上看,国外在华专利发明维持在 10 年以上的数量几乎是国内数量的 3 倍多。而 2014 年失效的专利发明中,国内平均的维持年限不到 7 年,国外的维持时间则超过了 10 年。这些数据说明,我国国内创新主体掌握的专利仍然存在“短平快”为主的局面。

2.2.2 高新技术领域专利布局尤显不足

尽管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跟国外相比发明专利拥有的数量之间的差距处于不断缩小的状态,但是在许多领域的发明专利,国外所拥有的数量其实仍占据着绝对优势。较为明显的例子是光学、音像两个领域,从拥有的专利发明数量看国外已经达到国内的 2.2 倍,在发动机领域国外则是国内的 2.1 倍,而在基础通信技术、半导体领域则平均是国内的 1.9 倍;甚至有些个别的领域,某个发达国家在我国布局该领域的有效发明专利的力度已经超过在其国内的力度,以光学领域为例,日本在我国拥有的专利发明的数量是其国内的 1.5 倍,音像领域也已经达到了 1.3 倍。35 个技术领域中,外国在华的有效发明专利维持 10 年以上的数量是国内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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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通信设备制造业的专利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15

3.1 我国通信设备制造业专利创新绩效分析.......................15

3.1.1. 评价指标的选取................... 14

3.1.2. 我国通信设备制造业专利制度创新绩效指标分析................ 15

第 4 章 如何提升我国专利体系的运行效率.......................26

4.1 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法规.........................26

4.2 注重培育更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主体.....................27

第 5 章 结论及研究前景.............................30


第 4 章 如何提升我国专利体系的运行效率


4.1 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法规

制定《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由于我国的《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主要侧重于对专利创造方面的规定,而在专利保护、运用 方面的规定则比较概括。所以,在“创造、运用、保护、 管理”四个方面的要求下落实知识产权战略,要从完善专利制度的角度,要将《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作 为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同等重要的、支撑整个专利制度的一根支柱。从实践的 角度看,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五年,十五年的发展使得我国专利保护制度的 需求主体发生了一些变化:专利保护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国外权利人的利益,更是为了 满足我国国内权利人的需求。因此,在这一历史阶段完善专利保护和促进等方面的立法就显得尤为迫切。

提高专利体系运行效率的关键在于专利申请的基础——创新活动是否活跃、有效。因此,培育市场导向下的科学技术更先进的创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