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2、坚持民主和法制相结合。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民主经济,必须坚持民主和法制的统一。一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权。特权就会产生垄断和腐化,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57(2-p146),为市场主体提供行为准则。三是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基本方针[58(2-p147),人人享受公正的法律保护。四是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59(3-p154),“这两只手都要硬”[60(3-p378)。把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3、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民商事行为的实质,是民主的核心、法制的核心,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一是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61(2-p175-176)。二是权利和义务对等,享有权利的一方,也必须是承担相应义务的一方,反之亦然。三是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任何一方的权利的实现都依靠另一方的义务的履行,任何一方享受权利的同时都必须承担响应的义务。四是同权同利同义务。实现经济民主,必须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62(2-p176)。
4、权责利统一。邓小平十分强调权责利的统一,并创造性地运用于改革实践中。一是下放权力。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