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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研究的是官员特征与分权时序选择的策略问题,通过 logit 二值模型回归,发现省长与省委书记的不同特征会对不同的分权时序选择产生影响。具体的:省委书记去往中央的晋升激励会促使其选择经济分权在前的分权时序,我们认为这与政治晋升激励有关。而任期会抑制省委书记选择财政分权在前的分权时序的可能性,年龄则会激励省委书记选择财政分权在前的分权时序。本文认为这是处于委托代理关系下的省委书记利益诉求博弈的结果,即自身经济利益与未来政治晋升效用函数的博弈。此外,省委书记的跨区交流学习会促使他们相互学习借鉴,大大地推动了财政分权改革在前的分权时序的选择,这可能与两种分权时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方式、改革路径的差异和中央对官员的调任派遣相关。然而,相较于省委书记来说,省长的个人特征与分权时序的差异选择反而没那么显著。主要表现为:省长去往中央的晋升激励会促使其选择财政分权在前的分权时序,而对于经济分权改革在前的分权时序来说,省委书记的个人特征与这种分权时序的选择并没有显著相关关系。之所以省委书记与省长的个人特征对分权时序的差异选择有较大的影响,本文认为这与我国地方领导责任制度相关。在实践过程中,党政“双轨制”使得省委书记成为地方政府政策选择、制定的“一把手”,从而使得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选择更加具有省委书记的个人偏好色彩。
在此之外,我们还发现:除了省长省委书记的个人特征会影响各个省份分权时序的选择,中央政府的政策文件也会激励官员去积极推广财政分权改革。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财政分权改革的快速度发展。处于央地委托代理关系下的地方长官,纷纷支持落实党中央的政策。这一点从我们的回归结果就可以看出,政策因素会促使省委书记选择财政分权在前的分权时序。尽管省长在政策制定上没有决策权,但是也在分权时序选择的实践中反映出了对中央的靠拢与支持,即中央政策会显著的抑制省长选择经济分权在前的分权时序的可能性。这说明作为代理人,地方政府的长官还是有很好的响应委托人的意志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