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已延伸到三级预算单位,财政支出就是实际的购买性支出或转移支出。各行政单位由于只是政府组成部分,其所有的资金都是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收付,其资金活动已通过总预算会计反映。因此,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可以说是总和分的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政府会计,其会计目标是为财政管理服务。而农业科研事业单位,除了财政资金外还有其他性质的资金,这部分资金收付不需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其会计系统的独立性相对较强。只是由于与政府会计有相同的非盈利性、公益性特征以及近阶段我国农业科研事业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财政总预算会计有比较密切的关系。但是,这种状况是过渡性的,随着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入与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必将逐步并轨。
3 完善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
3. 1 进一步树立预算的法律权威性
经批复的部门预算是政府总预算的组成部分,是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编制,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的,具有很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