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与发展相对,人类对海洋的开发和利用,也使得海洋越来越难以负荷。所以从上世纪开始,通过各种国际法律规范,来限制对海洋资源的利用,成为世界范围内专家与学者们孜孜不倦探索的课题。海洋毫无疑问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然而角逐海洋利益,不可避免带来生物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的消极后果。海洋有着极其复杂的生态系统,人类活动由于认识上的限制或利用资源的放任,使得海洋生态遭到极大的破坏。对海洋来说,生态意义是最重要的意义,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海洋的经济意义绝不应该凌驾于生态意义之上。建立海洋保护区的呼声与实践,在此背景下日益深入人心。海洋保护区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更不能忽视的是其生态环境功能和对生态利益的维护。但如前所说,世界上有160多个国家是沿海国和岛国,交织的国家利益使得海洋保护区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公海海洋保护区,尽管维护全球海洋生态利益日益成为共识,“公地悲剧”仍然不可避免发生。归根溯源,都是因为缺乏行之有效的国际法律制度。公海海洋保护区不仅能维护生态利益,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还能维护区域及全球生态环境。而有效的国际法律制度能通过一系列制度管控,保护海洋环境,缓解生态压力,成为海洋资源保护的重要屏障。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意义
一、国内研究现状
一、预期创新
二、研究局限
五、参考文献
(一) 中文
2. 论文
(二) 英文
1. 著作
2. 论文
(三) 学位论文
(四)、 文件类资料
(五)、 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