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流程
1.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书》检查个人是否已经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根据各培养点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检查是否已经达到要求。
2.撰写学位论文,提交导师审定,参加预答辩,修改论文形成送审稿,与其他材料一起送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具体规定参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管理办法》。
3.论文评议书及评审意见的处理办法
在《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书(供通讯评审用)》中,评审专家将对论文选题及成果的意义,作者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作者对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向、重要文献资料是否有较全面的了解和评述,论文有无错误,总结写作水平如何等做出评价,同时将对论文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专家会确认结论性的评价:该论文是否达到申请博士学位论文标准。
《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书(供通讯评审用)》包括以下内容:
(1)对论文的分项学术评分;
(2)论文评语及修改意见;
(3)对论文的结论性意见。
针对A、B、C、D四种结论性意见,作如下处理:
A 该论文予以通过,无需修改或重新评审,达到申请博士学位论文标准:
可以安排答辩。
B 该论文予以通过,无需重新评审,同意申请博士学位。但作者必须按照以上评审意见的要求进行修改,并经过导师的认可:
可以安排答辩。但是,博士研究生须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写出修改说明,由导师审查、签字后,交博士培养点审查后申请博士学位。
C 该论文有条件通过,即作者必须按照以上评审意见的要求进行重大修改,重新提交并进行评审之后,方能进行博士学位申请。
不能安排答辩。2位评阅人中有1位以上(含1位)给出C,该博士研究生必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写出修改说明,申请论文复审。
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修改后的论文1-2本、修改说明1式2份(经导师审查并签字)、原专家意见复印件1式2份。
研究生处将修改后的论文、修改说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但为保证匿名送审的公正性,复印时需隐去作者及导师信息)、原专家意见一并转呈原专家复审,复审至少需要4周时间。
D 该论文不予通过,不同意申请博士学位。
不能安排答辩。2位评阅人均给出D,该博士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申请,按相关规定处理。
2位评阅人中有1位给出D,该博士研究生则需对论文做重大修改或补充研究内容,经导师审查并签字同意之后,重新提交送审。论文重审由学位办重新抽取专家进行双向隐名评审。所需费用由该博士研究生承担。
4.申请博士学位
完成并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之后,博士生即可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交培养点,申请博士学位。博士培养点整理相关材料,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会议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研究生处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
二、材料报送及整理
博士生应协助科研秘书及时汇总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存档和报送:
1.装订材料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A.材料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及有关材料(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存档);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读书报告评价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意见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通讯评议意见书
B、材料2:存校档案室
博士研究生学籍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博士生学位论文
C、材料3:上述材料的一部分(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博士研究生学籍表
研究生课程成绩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授予学位通知书(校学位办提供)
2.博士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应将学位论文的印刷版本和电子版本各1份给校图书馆,报送学位审批有关材料以及论文工作有关信息。
3.经过“复审”的博士论文,其评议书存档按下列方法进行:
评审专家第一次评阅论文时提出了“不同意申请博士学位”的意见。博士生修改论文后,送原专家“复审”。专家在第2次评审时认可了作者的修改,同意该生申请学位。这种情况下,以复审的评议书作为存档材料,原有异议的评议书不存档。
4.经过“重审”的博士论文,其评议书存档包括原评阅人和新评阅人的评议书。
5.博士生向校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论文之前,必须经过导师审定和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的形式审查(包括打印的格式/版面)。最后由培养单位提交3本博士学位论文(定稿),和经导师签字和培养单位签署意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审查汇总表》给研究生处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