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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25
3.1 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规定..............................25
3.1.1 单独对未成年人法援制度规定集中立法....................25
3.1.2 取消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援的条件限制.....................25
结语.................36
第 3 章 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
3.1 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规定
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法援立法规定上存在的问题,要在刑事法律援助改革中明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尚需补充的法律规定,细化内容,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法律体系,扩大未成年人援助范围。
3.1.1 单独对未成年人法援制度规定集中立法
制定系统化的法律援助立法规定,提升立法位阶,保障未成年人法援制度有效运行。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条款分散于《法律援助条例》《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规定中,位阶较低,难以体现刑事法律援助对于未成年人的重要性以及其在司法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强制保障力度不够。而《刑事诉讼法》虽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章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但是规定过于原则,只对援助主体和对象进行了明确,不利于该制度的实际运行。据报道,我国即将出台《法律援助法》这一基本法①,将提升法律援助专门立法的法律位阶,在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立法规定上,应整合有益条款将其予以单独化。
在《法律援助法》中,要在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教育为主原则和方针基础上,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等特殊原则,可对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向《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借鉴,予以专章规定,细化条款,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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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我国少年司法正处于向一体化、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保护、制度化和独立化的转型之中。制度化是未成年人司法专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特点在于通过制度化的设置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实质上是以制度化的方式,将我国法律服务资源进行一种专门的再分配,从而保障未成年人不因独特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的自身原因而优先获得法律帮助。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程度能更好的反映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水平,以及对促进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健全和推动我国律师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本文以微观和宏观相结合,实然与应然双重层面对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进行分析,通过对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存在的立法规范和实际运行中的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寻求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完整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体系,提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效果,重视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法律援助,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期能够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更好发展,早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体系。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