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Q 租售一体公司成本核算优化效果分析及保障措施
5.1 Q 公司实施作业成本法的效果分析
通过对 Q 公司 2020 年 X 月模拟实施作业成本法得出的核算结果和现行传统成本法核算结果比较,发现两者存在一些差异。具体的差异分析如下表 5.1 所示:
表 5.1 两种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差异表
我们可以看到相对于作业成本法的计算结果,传统成本核算方法下出租产品中 8mm、10mm、12mm、14mm 型号的钢护筒成本单价被高估了,被高估成本的绝对额分别为 1396.95 元/吨、972.71 元/吨、511.38 元/吨、2524.34 元/吨;而 6mm、16mm、20mm 型号钢护筒的成本被低估,低估成本的绝对额为 143.08 元/吨、131.73元/吨、1166.89 元/吨。在传统成本核算法下出售产品中 20mm 型号的钢护筒成本单价被高估了,被高估成本的绝对额是 481.72 元/吨;而 6mm、8mm、10mm、12mm、14mm、16mm型号的钢护筒成本被低估,低估成本的绝对额分别是 19.56元/吨、147.7元/吨、577.05 元/吨、135.42 元/吨、216.56 元/吨、131.73 元/吨。当月 6mm 和20mm 的出售产品领用了二次利用的库存待出租钢护筒重新组合生产,因此在成本单价上体现单价很明显低于同类型钢护筒价格,而 8mm、10mm、12mm、14mm、16mm的出租产品存在利用旧钢护筒二次生产出租的情况,因此成本单价明显低于同类型产品单价。传统的成本核算方式完全不能体现这一点区别,对租售产品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没有意义。作业成本法首先完整体现了租售产品的当月成本和当月单项产品单价,其次对旧钢护筒的领用和作业成本的划分在租售产品成本上有所体现,使产品的成本核算内容更完整,数据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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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本文以 Q 租售一体制造业公司成本核算为研究对象,结合理论与实际进行分析。并根据 Q 租售一体制造业公司目前的业务流程和成本特点以及成本核算方法和成本核算内容,总结了 Q 公司成本核算目前存在的几点问题。提出采用作业成本法对 Q 租售一体制造业公司进行租售产品成本核算,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按作业分配,并结合 Q 租售一体目前的特征设计了一套针对作业成本核算的详细方法,并在 Q 租售一体公司模拟实施该作业成本法。首先对科目和账户进行设计,对原始数据记录与审核。然后根据 Q 租售一体公司的业务流程确定了作业及作业成本库;依据每项作业形成的原因确定了各作业的成本动因;接着根据公司的业务及管理费用明细科目表对 Q 租售一体公司的各项资源进行分类,将资源费用划分至各个成本库;接着将各个作业成本库中的成本分配至不同的产品,再按租售产品重量分配作业成本,从而实现对 Q 租售一体公司产品间接成本的分配。对 Q租售一体公司的直接费用也采用作业成本法按消耗标准分配直接费用。此外,还对 Q 租售一体公司应用作业成本法的预计效果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作业成本法在 Q 租售一体公司的实施提出了保障措施。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
第一,Q 租售一体公司因其租售产品计入成本的准则不同,出租产品以分摊成本计入当月成本,而出售产品根据当月销售量全额结转当月出售成本。因此 Q 租售一体公司需要准确核算租售产品各自的成本,但目前传统成本核算方法下成本核算不准确,租售产品成本不准确,计入当月的成本数据不准确,对财务报表的呈现不准确,对 Q 租售一体实际成本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经过分析得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出租产品二次利用成本准确性低。用于出租的钢护筒每月需要计提折旧费用,且出租归还后会产生损坏降低产品价值,这些都会使出租的钢护筒账面价值减少,在领用进行二次生产时,与新的原材料重新组合需要单独计算二次利用的旧钢护筒成本,此部分成本准确性低会造成产品的成本准确性低。②租售产品成本核算内容不完整,在归集资源费用时只涉及产品直接相关的资源费用,对于产品的保管和意外成本等未计入产品成本,以及把其它的用于生产准备,组织管理等的费用计入了期间费用,资源费用的归集错误也使得租售产品成本核算内容欠缺。③租售产品辅助材料的成本归集难度高。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