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成本会计论文,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研究了在碳交易机制的背景下企业的履约成本及其影响因素。通过选取中国石化 2013 年-2016年的数据计算其履约成本并进行纵向比较,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三大航空公司 2016-2018 年的数据计算其履约成本并进行横向比较,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碳市场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从控排主体行业覆盖面来看,各试点均具备了一定的广度,除了电力、石化、化工等八大重点排放行业,还包括一些非工业行业和事业单位,覆盖范围十分之广;从线上配额交易来看,虽然各试点之间在配额总量、成交总量、成交总额和成交均价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上已经具有均一定规模,市场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从各企业履约情况来看,各试点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约束企业,企业的履约率也在逐年提升。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各个国家关注的焦点。为了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解决气候变化以及环境问题,各国政府要不断完善和应对全球性气候变化的体制和机制,不断推行各项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1.1.1 研究背景
为应对全球变暖等气候变化的影响,1997 年 12 月多国通过《京都议定书》,决定把碳排放权交易作为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履约机制之一。2015 年 12 月签订《巴黎协定》,要求开展国际合作,世界各国通过“自下而上”自主制定温室气体减排政策,这两份国际气候协议均从法律层面上对温室气体减排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强大的约束力,为 2020 年后加强全球共同应对国际气候变化具体行动的方向作出了进一步的安排。2018 年 12 月召开的卡托维兹气候变化大会(COP24)成功通过大部分“巴黎协定工作计划”(PAWP)的内容,并成功产出“卡托维兹文件”(Katowice Package),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巴黎协定》、加强与全球共同应对国际气候变化的具体行动力度和措施作出进一步的安排。
我国一直致力于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谈判、不断加强全球范围合作。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我国一直积极行动,通过降低单位 GDP 碳排放强度、提高非化石燃料能源消费占全球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比重、增加森林覆盖面积和林木资源蓄积量,为应对环境问题作出了贡献。为了实现与全球碳市场成功对接,我国积极采取应对气候变化方案,2013 年 6 月,深圳成立我国首个碳交易市场,此后,碳交易试点市场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各试点积极推进碳交易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相应的机制管理,在碳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当前,推进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交易体系是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首要目标。2017 年年底,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批准发电行业作为全国碳市场交易的行业,以此作为建立和完善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的突破口。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正在稳步、有序的进行,各项法规、条例也将加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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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关于履约成本,学者们并未作深入的探讨,大多数仍集中在对碳市场及碳机制的相关研究。
1.2.1 对履约成本的研究
在现有的研究中,一些学者提到了履约成本。如潘春燕(2019)等[1]在研究控排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与政府监管部门三方博弈的过程中就提到,在履约过程中,控排企业有可能为了减少履约成本而隐瞒报送碳排放。孙燕平(2019)[2]在深入研究我国碳减排管理预算体系的基本构建时认为,碳管理预算的会计内容主要包括碳减排收益权预算、碳排放收益权交易预算、碳排放权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的预算,这三项预算在企业联合履约交易成本的核算过程中都很关键。杜心红(2019)[3]从碳金融的角度对企业碳交易进行了研究,碳金融服务模式的推进可以有效协助企业履约,影响其成本的支出。刘玲、周鹏和高学贤(2019)[4]认为我国碳市场在碳政策上存在时间上的不一致,他们假设我国纳入碳交易的企业分为高成本企业和低成本企业,其中,高成本企业为了最大程度上减少履约成本,应当结合企业的自身情况,根据企业减排目标、配额分配政策、市场价格来确定企业最佳减排量。张显雨、岳远朋和布赫(2019)[5]认为,企业可以选择主动加入也可以选择被动加入碳市场,但是被动加入的企业由于积极性不高,加入时间较晚,其履约成本会相较于其他企业会更高。
1.2.2 碳交易机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研究
在深入研究我国碳减排交易机制的履约成本过程中,一些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了在碳交易机制的运行给宏观经济带来的影响。BOVENBERG A、GOULDER L H(2003)[6]在对美国经济进行定量研究后发现,在碳市场背景下,政府如果将一级市场的拍卖收入用于全部免费分配会增加全社会的经济成本。Zhang Y(2013)[7]等研究了澳大利亚碳交易盘查与汇总系统,认为温室气体与能源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这两个子系统为碳定价机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Amélie C et a(l2013)[8]指出,碳市场对宏观经济具有重要影响,能够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CUI Lianbiaoet al(2013)[9]运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研究了在“十二五”碳强度减排指标的约束下我国不同政策情景下减排成本的大小。结果表明,相比于无碳交易市场和仅包括六个试点碳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碳交易更能减少国家整体的减排成本。TANG Weiqi、WU Libo(2013)[10]构建了一个一般均衡模型以研究碳交易下不同区域间的经济效应,提出碳交易能够降低减排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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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国碳交易机制形成及碳试点发展现状
2.1 碳交易机制的相关概念
碳交易机制是规范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一种制度,可分为强制和自愿两种类型。为了有效应对全球碳交易需求的不断增长,推动国际碳市场的有序运行与长足发展,《京都议定书》规定了 3 种国际碳交易机制,包括清洁发展机制(CDM)、排放权贸易(ET)和联合履约(JI)。这三种交易制度在运行对象及运行方式上略有不同。清洁发展机制的运行机理为,发达国家需要完成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不需要减排,由于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成本高,因此二者之间可以进行相互合作,一方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一方在本国地区进行碳减排。通过合作减排,发达国家可获得核证减排量(CER),同时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完成其在本国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该碳交易机制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支持和帮助发达国家以较低成本完成减排目标,二是协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其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发达国家可以将履约减排义务进行转移,交易的机制更灵活;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通过获得发达国家的资金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有利于发展。而排放权贸易和联合履约则是针对发达国家所设计的交易机制,前者主要允许发达国家直接交易其碳排放相关指标,后者主要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合作的方式从减排项目中获得相应的碳排放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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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国碳交易机制的形成
碳资产本质上并非一种重要商品,也没有较为明显的市场价值。然而,《京都议定书》对碳交易机制的规定使得这种无形资产具有了交易的价值。其中的条款明确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强制减排目标,即截至到 2010 年,所有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的数量要比 1990 年同比减少 5.2%。但由于发达国家的再生能源企业综合利用管理效率高,能源产业结构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优化,因此在本国范围内进一步研究绿色低碳减排技术难度较大,不仅减排空间有限,且与之相对应的减排成本较高。而发展中国家由于能源减排综合利用管理效率低下,减排技术的提升可以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排,成本较低。一方有需求,一方有供应能力,碳交易的全球市场从而产生。
随着实行碳交易机制越来越成为控制碳减排的重要手段,我国也逐步将碳交易纳入到低碳发展的战略中来,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2007 年 6 月,国务院颁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要求全社会重视节能减排,努力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008 年 8 月至 9 月,北京、上海和天津相继成立了碳排放权交易所。其他试点地区紧随其后,结合自身情况建立相应的碳交易平台。2010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碳交易市场建设提上日程,以推动我国碳交易机制的发展。2011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七个地区自 2013 年起逐步开展“总量控制与交易”试点。2017 年 12 月 19 日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意味着我国开始启动全国碳市场的建设。2019 年 3 月 29日,公开征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
于此同时,我国的 MRV 体系也在逐步的完善当中。目前,各试点根据地区碳交易覆盖范围的不同,分别开发了 20 多个城市和部分行业的区域性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指南及其他地方碳排放标准,其中 10 个指南已经升级为国家标准[52],建立了信息电子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和碳排放核查中心等机构管理制度。从法律层级上看,各试点普遍以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碳交易相关政策;从各试点报告气体种类和数量来看,除了重庆试点需要报告六种温室气体外,其他试点仅需报告二氧化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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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企业履约成本及影响因素分析框架................. 14
3.1 履约成本的含义及核算模型构建.............................14
3.1.1 履约成本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