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农业经济论文,本研究基于浙江省丽水市 4 个县(市)216 户有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需求的林农调查数据,在整合和量化资本禀赋的基础上,统计描述了样本地区林农资本禀赋现状及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获得情况。同时,从资本禀赋总量和具体指标两个方面对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进行交叉统计和计量回归分析。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发展林业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如何实现森林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缓解林业资金短缺问题,是实现林业发展的关键。自2001年来,林权抵押贷款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盘活森林资源和提高林业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林权抵押贷款的抵押品是商品林,让《林权证》成为法定的抵押担保物,实现了林权变资本、资源变资金,政策效应显著。然而,随着公益林在生态安全领域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如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动生态公益林“资本化”经营,对林业金融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自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应加大对农村金融资源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领域和薄弱环节。因此,在林权抵押贷款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创新具有战略意义。
浙江省公益林资源丰富,拥有省级公益林325.78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45.75%。2015年浙江省丽水市结合现有公益林面积大(85.2万公顷)、可获补偿金总额高(年总额4亿多元)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201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动集体公益林资产化经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此,南方集体林区广东、江西、广西等地区也陆续实施了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2017年浙江省林业厅联合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共同下发了《浙江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作为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的丽水市,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行,实现从2015年27笔共328万元上升至2019年底的543笔共8156万元,贷款发展速度快、趋势较好,为进一步研究浙江省丽水市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提供了契机。
作为林业金融的一项创新产品,贷款开展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公益林资源,将禁止砍伐且无法抵押的公益林变为林农手中的资本与资金。能否实现这一目的依赖于林农对该项贷款是否存在需求,能否顺利获得贷款。通过前期实地调查发现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林农对贷款产生强烈的需求但获得率较低。目前,政府部门虽然重视新农村的建设,着手完善相关的金融体系,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也陆续出现在农村,但林农能否顺利获贷依然要看自身的能力,林农拥有的资本量直接决定金融机构是否发放贷款。因此,本文从林农资本禀赋角度出发,探究影响丽水地区林农获得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概率与金额的因素,以期为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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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1.2.1 研究目标
本研究旨在利用丽水市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地区的调查数据,从资本禀赋视角出发,分析样本地区林农资本禀赋及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开展情况,探究影响林农获贷概率与金额的主要因素,以期为提高贷款可得性提供对策建议。
1.2.2 研究内容
(1)资本禀赋对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影响的理论分析
在对资本禀赋与贷款可得性相关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理论并结合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自身特征,从理论上分析资本禀赋对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的影响,并从资本禀赋四个维度分别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说。
(2)资本禀赋与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现状分析
对研究点公益林分布、贷款开展的总体状况以及数据来源进行简单描述,在采取极差标准化和熵值法测算资本禀赋水平值的基础上,从资本禀赋具体情况与总体情况两个方面对林农拥有的资本禀赋状况进行描述统计分析。最后,从林农贷款获得概率、金额、时间、用途等方面描述统计分析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的现状。
(3)资本禀赋对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从资本禀赋总量和具体指标两个方面对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进行交叉统计和计量回归分析。其中,计量回归分析主要是通过 Logistic 与 Tobit 模型,研究林农资本禀赋对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获贷概率和金额的影响。
(4)对策建议
根据研究结论,归纳总结林农资本禀赋对贷款可得性的影响,并提出提高林农获贷概率与金额的相关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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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献综述
2.1 资本禀赋相关研究
2.1.1 资本禀赋的概念
资本在西方经济学中是作为投入的生产资料,涵盖物质、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张童朝等,2017)。Bourdieu(1986)通过将客观存在的资本与主观的行为决策进行联系,进而提出资本是“一种累积起来的劳动”、是“一组可被使用的资源和权力”、是“个体在社会空间中的外在生存条件”。Ostrom E(2003)指出资本主要包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自然资本等。禀赋是指个人自身天然拥有的或通过后天而获取的能力与资源(宋山梅和刘文霞,2014)。但多数学者认为禀赋是家庭这一整体所拥有的(孔祥智等,2004;石智雷和杨云彦,2012;翁贞林等,2017)。资本禀赋在社会学中是被认为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各种类型资源(刘红升和靳小怡,2018)。同时,这种资源是能够被应用于家庭生产生活之中的(刘可等,2019;丰军辉等,2014)。资本禀赋是个体行为选择的社会基础,其存量与资源动员能力密切相关,任何潜在参与者动机都需要一定资本禀赋刺激得以开通(Lilleker et al.,2016),农户在进行决策的时候,通常会面临着一定的资本禀赋约束(孙前路等,2018)。因此,资本禀赋是农户行为决策不可或缺的约束条件(张翠娥等,2016)。
2.1.2 资本禀赋的类型
国内外学者对资本禀赋衡量存在明显的差异,从不同维度对资本禀赋进行了相关划分,主要有三大类、四大类、五大类和六大类四种划分方式。
三大类划分以 Bourdieu(1986)研究为主,从文化资本、经济资本与社会资本三个维度对资本禀赋进行划分。国内学者以此为基础进行大量有关资本禀赋对农户行为的影响研究(张翠娥等,2016;谢先雄等,2018;石志恒和崔民,2019;李辉婕等,2019;熊长江等,2019)。也有学者根据自身研究对象的特征,对 Bourdieu(1986)资本禀赋划分维度进行了适当地调整。如李晓平等(2018)用人力资本代替文化资本。李楠楠和周宏(2019)根据自身研究内容将资本禀赋分为土地、劳动力和经济资本。刘红升和靳小怡(2018)结合自身研究内容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三个维度进行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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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农户信贷可得性相关研究
2.2.1 农户信贷可得性的衡量
国内学者对农户信贷可得性的衡量存在一定的差异。已有研究主要通过以下 8种方式来衡量信贷可得性:一是通过直接询问农户是否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来衡量,获得贷款赋值为 1,未获得贷款赋值为 0(刘荣茂和陈丹临,2014;张晓琳等,2018;胡新艳等,2016;江振娜,2017;牛荣等,2018)。二是采用“是否获得贷款”与“获贷额度”来考察(张林和冉光和,2016;杨扬等,2018;王性玉等,2019)。三是采用“有无正规信贷约束”与“获贷额度”来衡量贷款可得性(彭克强等,2017)。四是通过“有无贷款需求”和“有无获贷”来考察贷款可得性(黄祖辉等,2009;朱楠等,2020)。五是以贷款需求为前提,有需求并获贷赋值为 1,有需求未获贷赋值为0(刘辉煌和吴伟,2015)。六是通过“有无申请过贷款”和“获贷额度”来研究贷款可得性(易小兰,2012)。七是采用“获贷额度”和“获贷额度占申请额度比例”来进行考察(易小兰,2013;罗荷花等,2015)。八是通过农户申请贷款意愿、获贷状况与资金满意度三个方面对贷款可得性进行评价(林乐芬和王步天,2016)。
图 3.1 理论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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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本禀赋对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影响的理论分析.................... 13
3.1 理论分析............13
3.2 研究假说............................15
4 资本禀赋与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的现状分析...................18
4.1 研究点概况与数据来源............................18
4.1.1 研究点概况...................................18
4.1.2 数据来源................................19
5 资本禀赋对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31
5.1 资本禀赋与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交叉统计分析......................... 31
5.1.1 资本禀赋总体情况与贷款可得性交叉统计分析......................32
5.1.2 资本禀赋具体指标与贷款可得性交叉统计分析..............................32
5 资本禀赋对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5.1 资本禀赋与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交叉统计分析
5.1.1 资本禀赋总体情况与贷款可得性交叉统计分析
基于上述资本禀赋分类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