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保险,原意简单的可以理解为稳妥并且可靠的保障;之后则延伸成了一种保障机制,这是被用来对人生财务进行规划的一种工具,这也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进行风险管理的最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支柱。保险的内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体现: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分配一些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财务安排,少数成员不幸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成员共同去分担;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一种共同合同,保险公司同意赔偿规定的损失以及付保险金的被保人或受益人,则依靠购买保险单位的人员将风险转移给保险机构。我国从 1999 年 11 月 1 日起征收利息税。利息收入的 20%作为税收征收。但是,在购买保险时,受益人在获得保险费时不需要缴税。因此,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一些类似于银行存款的储蓄型保险产品,储蓄型保险产品可以避税。向保险公司购买储蓄类保险产品,可以在提供人身安全的同时,也作为一种投资的方式。保险作为一种投资,有着免除个人银行必须征收的利息税的优势。此外,除长期人寿保险产品外,其他保险索赔不征税。然而,我国保险业一直存在着利率需预先确定的问题,在返还被保险人保费的同时将其一并支付到投保者的手中,而且中国保险行业的预定利率和银行的利率非常地接近。现如今我们国家还没开始对遗产税进行征收,但是这会是个趋势。如果征收遗产税,那么购买保险是一种避免遗产税的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征收遗产税是很常见的。所以大多数人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来避税,比如信托,购买高价值的人寿保险。这些人中的许多人选择购买保险,并将指定受益人作为他遗产的继承人。我们还可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看待国内医疗保险制度将面临重大改革,因此避税保险的功能将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目前,保险公司引入的具有避税性质的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这不是违法的。 根据保险种类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责任保险。 在每个主要类别下,我们可以将其细分为几个子类别。例如,财产保险可分为海上保险,火险,运输保险和工程保险; 人寿保险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保险可分为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责任保险中可分为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以及产品责任险等。以是否盈利为评判标准,保险则可以分为商业保险以及社会保险:而商业保险则是为盈利而设置的保险,社会保险则是不将盈利作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险公司是专门从事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企业,我国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属三大金融机构之一。保险公司的主要类型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也有人寿、财产、再保险保险公司之分。自 1998 年中国保监会成立,2002 年加入世界经贸组织,保险行业在我国经历了 10 多年高速发展,中国保险业资产目前已突破 16 万亿元,金额巨大的资产涉猎使得保险行业不得不委身在监管的高压线下。2007 年 4 月,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了《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并于 2015 年 12 月起《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由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保险法公司法以及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所规定,为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了内部控制手段及体系要求。本文通过对 A 保险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案例进行研究,找出现行体系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希望能够为 A保险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优化从而带来参考的价值;进而为其他的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体系构建及完善起到借鉴性作用,以应对监管部门全方位的检查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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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1.2.1 关于内部审计定义的文献回顾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ternal Auditors)是一个国际非政府学术协会,前身为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它于 1941 年在纽约成立,是美国的一个全国性的非政府学术协会。 1941 年以后,来自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内部审计师加入了该组织,使其成为一个全球性组织。该协会总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拥有六个分支机构,负责协会的培训,研究,出版,宣传和沟通,内部审计,签证和财务事务。内部审计的定义于 1947 年首次引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后,2001 年 IIA 的最新定义指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并改善组织运作。它通过系统地评估和提高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流程的有效性来帮助改善组织目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对。其应用特点如下:1。审计机构和审计员应位于每个单位内。此外,该部门及其独立机构和单位内的人员对该部门的财务和财务收入以及其他经济活动以及该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预先存在的审查和评估。 2.审计内容更侧重于搜索和操作过程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可以观察和执行各种系统。这是加强内部经济监督管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部门和单位实施审计监督,不承担其他业务管理任务。 3.服务内向性和相对独立性。他们是部门和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以在部门和单位内保持独立的地位。各级内部机构在通过审计行使监督权后,不得干涉。但是,内部部门和内部审计机构单位的领导并不像外部审计师那样独立。4、审计的结果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并且主要是建议性意见。它们所提出来的审计报告只提供给部门和单位内部来使用,在社会上是不具备公证作用。
Hermanson(2003)认为,内部审计机构应采用从属于董事会的结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这最有利于改进和治理,并可将内部审计转变为治理结构的一个分支。
Schneider(2008)认为,内部审计质量决定了内部审计机构与公司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这将直接影响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Robert Moeller(2009)指出,内部审计是为公司的各个层面服务,实现公司的最终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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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理论综述
2.1 保险公司的经营环境
2.1.1 微观环境
保险公司的微观经营环境主要是指那些直接影响保险业务正常开展的有关因素,主要有供给商和保险中介人和保险顾客及竞争对手和社会公众还有保险企业内部会影响到营销的管理决策中各个部门,比如说计划和人事还有财务和业务以及营销等。⑴保险公司内部的各个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部门: 即保险公司内部的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还有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则是能构成保险公司的内部环境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且保险公司内部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还有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和谐的协作,一致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并且信念一致是有利于保险公司营销管理的决策以及实施营销的方案。⑵保险的中介人:即包含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以及保险公估人。实际上,健全成熟的保险市场不仅应该是保险企业和保险买家的简单组合,还需要保险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这已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保险业具体实践所证实的一般规则。⑶保险顾客:即保险营销的基础。以险种为例。购买此类险种的个人和组织越多,风险就越分散,保险业务越稳定,反之,经营风险就越大。 因此,分析保险买家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是保险行业中不能被忽视的重头戏。⑷竞争对手:提供同类型的保险服务,但在承保条件、保险责任等方面,也存在一类竞争者,其承保范围、承保范围和售后服务各不相同,覆盖了保险市场。经营全部保险业务的保险服务公司和保险公司。因此,每个保险公司都想要达到最好的经营业绩,都会采取各种不同的营销策略和竞争手段来形成行业竞争。⑸社会公众:即由于保险的营销活动影响社会公众他们的利益,所以政府的机构、金融的机构、中介的机构和群众团体地方居民等的公众,也都会去关注和监督还有影响以及制约各个保险企业们营销活动。所以保险企业只有遵纪守法并且及时理赔还要开展社会上的公益活动,才能塑造出良好的信誉以及良好的公众形象并且保持下去,这也是保险企业能够适应并且改善环境上一个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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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保险公司的运营特点
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旨在满足企业、家庭和个人的风险规避和处理。虽然它属于银行业和证券业等金融行业,但由于其与其他行业的运作方式不同,保险公司的运作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2.2.1 产品无形且不可体验
实物商品是指有形商品,它是看得见,摸得着,这个的大小、状态、色彩、功能以及作用是一目了然的,买家主要是根据自己的喜好,在其基础上同其他商品来进行比较,最后决定是买还是不买。但保险产品指的是一种无形的商品,投保人只能依据抽象的冗长的保险内容去了解该保险产品的作用。因为保险商品的无形性,在一方面就要求其保单具有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正确无误的语言设计;在另一方面则要求保险推销员拥有博学的保险知识和熟练的推销沟通技巧;否则投保人是很难接受保险产品的。保费是在和受保人签订合同时应缴付的费用,而对于之后受保人在受到某些损失需要赔偿,是根据与之前签订的保险合同内容一致时,才能使合同具备有效性。从保险合同的角度来看,签订保单后,则标志保险交易已完成,此时保险内容条款才正式具备有效性,最终确定合同条款是否为已完成是基于此时是否已规避风险; 因此,普通企业出售有形商品后,与买方的交易合同已经完成并结束,但对于保险产品来说,这些产品是那些希望受到风险保护并且在风险发生后可以获得保险利益的人才愿意购买。因此,保险是虚拟的,是风险的存在,才有了保险产品,保险是对受保人未来可能遭遇损失的风险的一种保障,所以它不能被客户尝试性体验一下,具有完全不可体验性。
2.2.2 资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