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在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对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不断探索下,刑事合规制度体系化建设是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如何进一步构建科学的刑事合规制度体系,发挥刑事合规制度应有的价值,是我们亟需解决的核心议题。所以需要以刑事一体化思想为指导,借助体系化方法对其进行系统建构,使涉及的多种法律制度既具备逻辑清晰的形式要求,也符合协调统一的实质要求。本文围绕刑事合规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我国的企业刑事合规在建设过程中的现状和问题以及对域外经验的分析和借鉴进行了研讨,最终提出我国企业刑事合规制度体系化的构建路径,明确企业刑事合规政策、企业内部合规制度、单位犯罪实体法制度以及相关程序法制度。刑事合规制度建设的综合性、复杂性和系统性需要科学统筹相关制度,在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形成畅通的衔接,以组织责任论作为单位犯罪实体法理论供给,在程序法制度中将公共利益考量纳入裁量,开展刑事诉讼的全流程考验评估机制,推动刑事实体法和诉讼法的完善。同时,也能更好的发挥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国企业合规改革的实践探索带来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