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在技术浪潮下,人工智能技术与行政处罚的结合既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也是提升行政能力的现实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应用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行政处罚作为一类典型的行政行为,不仅对相对人来说具有强烈的负担属性,就其自身而言也是极易引发权力膨胀乃至越权的行政行为,因而更应当警惕其与人工智能结合产生的风险,确保其安全、可靠、可控。
通过对自动化行政处罚理论、实践、现有规范的梳理,当前实践中存在的自动化行政处罚主要有初级自动化行政处罚和部分自动化行政处罚,在这两类自动化行政处罚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风险主要在取证设备应用、裁量辅助系统适用、行政公开性、行政参与性以及行政中立性等方面。对于以上风险,现有规制不全面、不完善、针对性弱,因而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促进自动化行政处罚健康发展,兼顾行政效能提高和公民权益保护。对于自动化行政处罚中取证设备应用问题应当完善设备设置以及电子证据审查认定相关制度规范,而对于裁量系统辅助性地位弱化导致裁量瑕疵的风险,应强化系统辅助性地位并合理划定其应用范围。就自动化行政处罚与行政公开性、参与性、中立性之间的冲突而言,则应通过专家审查与评估制度的构建和创新行政机关说明理由义务履行方式、优化现有陈述、申辩保障制度和完善告知义务履行、规制算法及数据和以人为中心等方式增强自动化行政处罚的公开性、参与性、中立性,调和矛盾。
除了对现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制外,如何规制基于自动化系统特性导致的风险将成为实践和理论中需要不断探究的命题。通过对自动化行政处罚原理及实践案例剖析,不难发现自动化行政处罚存在的风险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技术缺陷,而自动化系统存在技术缺陷是难以避免的,这是自动化系统的特性,人工智能技术也正是在不断克服原有技术缺陷和产生新的技术缺陷的循环中发展前进的。因此,随着技术水平的发展,自动化行政处罚的风险也会随着自动化系统特性的变化而变化,现阶段讨论的问题或许在未来已经解决,而目前未提及的环节也可能产生新的风险点。这一变化是本文的研究难以完全覆盖的,对于系统特性导致的风险在未来仍需各方持续更新理论,关注实践发展不断调整和创新规制方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