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这是我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循着财产最终所有权与实际经营权分离的思想进行不断探索和实践的科学总结,是重塑国有企业、完成产权改革的根本措施。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
为了顺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1993年12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法》作了重要修改,从而为加强和完善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制、支持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提供了法律依据。
《公司法》实施以来,对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改革起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对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股份公司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公司上市、发行债券等行为提供了初步的法律指导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