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知视野的图书馆伦理和图书馆制度
20世纪80年代图书馆技术飞速发展,尤其是文献检索技术,实现了由卡片式检索到机器检索再到电子计算机检索的飞跃。人的认知过程是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即先认识事物的外层,逐渐深入到事物的内层,从文化视角看,文化的表层是物质、技术层面,文化的内层是观念、思想、理念和制度等方面。因此,人的认知是先认识物质、技术,后认识思想、理念、制度。这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图书馆服务的发展变化可以明显观察到。
另外,图书馆藏书建设也得到重视和研究。80年代是图书馆藏书高速发展的时期,同时也带来了收藏和利用的诸多问题,如藏书采选和复选问题、藏书布局的三线制藏书问题、以及藏书级别划分问题、储存图书馆问题等。在藏书建设研究领域,很快形成了以肖自力教授为核心的研究团队,这个团队开始由图书馆个体的藏书建设研究向图书馆群体的藏书建设研究转变,力争解决诸如怎样进行科学的文献资源布局等问题,以期提高全国文献资源为科研服务的保障率。该团队还成立了部际图书情报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文献资源合理布局。我国文献资源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可以说成绩卓著,是我国图书馆学研究成果最为突出的领域。
对于图书馆人文、伦理的研究,2003年范并思提出要加强对理念的研究,图书馆人文理念、伦理理念开始有了大量研究和阐发,也因此形成了研究图书馆人文精神的巨潮。这股潮流有力冲击了图书馆管理中的有偿服务、重点服务等陈旧理念,提出图书馆服务的权益理念、免费理念、平等理念和知识自由等新理念,这些新理念很快与图书馆实践相结合,催生出一些图书馆发展的新形式,如深圳图书馆之城,东莞图书馆集群,佛山禅城区联合图书馆,苏州、嘉兴的总分馆管理等等,这些图书馆管理形式既带有80年代文献资源共享合作的传统特点,又带有网络文献资源协作的新特点,如区域内书刊借阅的“一卡通”,更为重要的是图书馆实行了新的管理和服务理念,使图书馆事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随着理念的提升,有关制度的讨论和实践开始在图书馆行业展开。新世纪以来,一些地区先后制定了地方性的图书馆法规和条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北京市图书馆条例》、《河南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公共图书馆图书馆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此外,全国性的公共图书馆法亦在制定中,其前期的理论研究支撑工作已大量展开。
从认知的过程看,属于文化表层的物质、技术较容易被认知,而属于文化内层的意识形态、人文理念、伦理观念、制度等则在认知的后期。技术是文化中最活跃的因素,可塑性强,变化频繁,因而对社会发展影响极为显著,而人文理念、伦理观念和制度则相对稳定,是历史文化积淀而成,具有成熟性和稳定性。
2制度安排的伦理、人文指向
制度是人们进行社会交换活动和发生联系的行为准则,它是由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所选择和决定的。同时,它又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并决定人们行为的特殊方式和社会特征。美国政治学家安德森认为,一个制度是指一套长期存在的,人类行为的规范模式。R.毕那期特认为制度是组织起来的程序,我国学者吴文藻认为制度是由于人类团体活动而引起的某种社会关系,是有组织的人类关系的形式或者是指有组织的人类活动的体系。
笔者归纳为,所谓制度是在社会活动中,围绕一定的目标,依据一定的程序,由社会性正式组织制定,颁布和实施受到社会权力机构强力保障,具有普遍约束意义,从而形成比较稳定的规范体系和运行机制。而制度安排则是指制度的具体化,制度安排可以是正规的,亦可以是非正规的,制度安排与人和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制度的功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是人们有效开展社会活动的一种工具,它可以弥补理性的不及和无奈。它可以提供一种合理的秩序,减少社会生活中的某些不确性,使得人们的行为可以预期,从而为社会交流和合作的顺利进行及秩序的扩展提供有效保障。二是制度为社会行为设定了一个本利结构和奖惩机制。它为人们的社会行为设定一个选择范围和空间,这就是制度的规制作用。三是制度为观察和理解人类社会活动和行为提供了一把钥匙。由于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判断各不相同,因而其理性行为选择各异。至于人们何以采取这一种选择而非其它选择,则是由制度条件决定的,因而,要把握人们行为的规律,可采取制度分析的方法。
制度与伦理具有互补性,伦理是制度存在的前提,而制度又蕴含一定的伦理道德。伦理是人类发展中,在满足个人欲望与实现社会秩序和谐两者间实现平衡的一种机制。它既可以使人实现自我,从而得以发展,亦是调节社会关系和调解社会矛盾的方式和手段。社会秩序是社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保障。不论是正式的有形的制度,即法律规范,还是非正式的无形的制度,即伦理规范,其功能都在于它们能够确认和维系一定的社会秩序。这样的社会秩序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体现了安全性、功利性和确定性,而伦理规范是人类社会出现后最早产生的社会管理方式。
制度规范与伦理规范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相互体现和相互研究的。制度都是以一定的伦理价值体系为依托和基础的,制度化规范所体现的正是伦理价值体系所指向的方向和主要内容。因而可以说,没有伦理理念的导向和阐释,就不可能产生一部良法。制度化规范的制定,是以占社会统治地位的伦理价值体系为基础和依托的,伦理实际上是制度化规范的生长点,制度化规范不是由于强力的结合而具有强制性,其强制性力量的来源是由于道德的合理性。
这种合理性是一种内在的强制和内在的管理,其力量得到人们内心的普遍认可,正是由于伦理的普遍性得到一致性支持,使制度化规范具有了无法抗拒的力量。道德的合理性是构成制度化规范的内在依据和基础,这是制度与伦理的关键联结点,正是由于有这个联结点,使制度化规范具有合理性和稳定性。
2.3制度正义与制度安排的最高价值目标
从根本上看,人普遍具有自私性,社会要实现公正,就要建立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以扼制人的恶行倾向,这个过程就是实现制度公正的过程,实际上,良好的制度体现的一定是正义的精神,同样地,合法性、公正性始终是制度伦理的核心和主体。因而,以正义精神建立的制度规则,所体现的正是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整合方式,以其强制性为特征,也是对传统道德局限性的弥补,更能有效扼制各种社会失范行为,正是基于此,制度的伦理功能显得特别突出。
制度伦理是基于制度的道德性与道德的制度化二者的协调是制度安排中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的有机统一。人的本质既是劳动又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类社会特有的存在物——制度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创造物,是社会关系的表征与整合形式,是人类对复杂社会关系的管理和调控方式。制度是人的本质对象化的结果,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制度的发展标志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增强。制度作为调节主体活动和主体间关系的规则,体现了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是人类不断发展,完善自己并满足自我需要的结果。
制度一旦产生,既成为人发展的社会客观条件,成为实践主体的人运用社会客观条件的主要方式,其本身就蕴含了一定的伦理追求和道德理想。这表明,制度的建立和选择必须与人类发展的根本目的——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一致,制度应有利于调动作为主体人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使人的个性得到充分解放,使人的素质得到极大提高,而这正是制度伦理存在的意义。由于制度与人之间这种密不可分的关系,才使得制度本身的存在与发展具有了充分的依据和合理性。
3图书馆制度和图书馆伦理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