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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影响因素研究

日期:2021年08月18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569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108092001528467 论文字数:38859 所属栏目:建筑工程管理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相关标签:建筑工程管理论文

本文是一篇建筑工程管理论文,本文总结出市场因素、法律法规因素、技术发展因素、管理组织因素以及业主因素五个因素影响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进。由于因素之间可能存在互相影响以及因素对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影响程度不同,研究中构建了影响因素研究的结构方程模型。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已是我国建设工程承包的主要模式,也是建设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但纵观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历史,发现其仍处于全面发展的阶段,没有得到充分的推广和使用。随着我国“一带一路”的战略背景下,中国与邻国在基础交通设施、区域一体化等领域实现了新共享时代,中国建设行业在国际上迎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

工程总承包就是将建设工程项目从决策、设计一直到项目试运行的全过程或者某几个阶段过程进行分包出去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工程总承包模式让建设工程中的承包商、设计与业主,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市场执法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变得清晰明朗、简单化。首先,工程总承包模式对于工程项目资源配置的优化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业主方减少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事务,人员与资金的投入也得到了相应的减少;总承包商则在工程变更、纠纷以及索赔过程中减少了花费,更多的去重视技术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分包商可以更精细化、专业化的完成分包任务。其次,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履约能力的提高,保证工期和质量。总承包商可以将自身技术力量以及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节点能更好的进行把控,从而能更好地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最后,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管理现代化的推进,增强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国实施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规模大、机构复杂,因此使各项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处理,提高工作效率以及管理水平。

工程总承包模式目前在我国推进中存在着一定的劣势。第一,关于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目前针对工程总承包的市场准入并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第二,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担的风险相对高,并且责任大。作为业主方选择总承包方时需要综合考量,同样,总承包方在承包工程时会考虑到项目工程的风险转移,进而影响到合同中的工程造价偏高。第三,传统承包模式观念不能及时转变。相对于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区别,部分业主方还是不能很好的转变观念,不能与总承包商进行很好地协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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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工程总承包模式不同于传统承包模式,将设计和施工打包给总承包商,然后总承包商将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完成,同时负责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这样对于业主方或者总承包商都是有优势的,但是工程总承包模式自上世纪 80年代提出,一直发展至今,推进的速度还是比较缓慢的。因此本文主要想寻找出影响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因素,加以研究,给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提出对应的对策建议。

1.2.2 研究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际工程承包的不断发展,国内建设单位渐渐步入国际市场中,承接的海外项目也日渐增加,同时,国外知名的建设工程的企业也在不断进入中国市场,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明显不足。传统承包模式中设计、采购与施工工作是分割的,难免出现各单位之间的合作问题,最终体现在项目的工期、成本以及质量的问题上,因此解决了以上问题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将逐步代替传统承包模式,成为建设工程发展的新趋势。本文主要通过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现状、推进影响因素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促进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进的建议。

图 1 技术路线图

图 1 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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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关理论


2.1 工程总承包模式

2.1.1 工程总承包模式概念

工程总承包是建设工程项目中为了顺利完成工程任务而采用的承发包模式的一种。也就是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通过招投标,接受业主方的委托,按照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对项目决策、设计与施工,直到建设项目试运行的整个过程或者部分阶段的承包模式。

2.1.2 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分类

工程总承包模式按融资运营方式可分为 BOT 模式和 BT 模式,按过程内容可以分为 DB 模式、EPC 模式以及 EPCM 模式。由于 BT 模式是基于 BOT 模式的一种转换,因此简单介绍以下几种常见运用在建设工程中的模式。

(1)BOT 模式(建造—运营—移交)

20 世纪 80 年代,BOT 模式开始迅速崛起。他是集基础设施投资、建造和运营为一体的一种模式。BOT 模型中政府与私人组织达成协议,允许私人组织在一定时期内能够筹集资金来建设特定的基础设施,然后管理、运营基础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作为一种结合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的混合经济模型,BOT 模型可以维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BOT 模式下的大多数项目是政府通过招标确定项目公司的方法来进行竞争。另一方面,就政府干预而言,BOT 模型也为其提供了更有效的途径。在 BOT 模式中,项目公司负责执行其所有协议,而政府有权从头到尾控制项目。此外,政府将始终在项目审批,招标和谈判阶段发挥决定性作用。而且,在履行合同阶段,政府还具有监督检查以及限制项目运营中的价格等一系列权力。政府还可以通过 BOT 相关法律来限制 BOT 项目公司。

BOT 方式的优点:

1 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

2 政府可以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

3 组织较为简单且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协调也很容易。

4 项目收益率很明确,政府和私营公司之间几乎没有利益纠纷。

5 项目的运作效率可以得到更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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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结构方程模型

2.2.1 结构方程模型的概念

结构方程模型(SEM),又称协方差结构模型(CSM)。最早 Bock 和 Bargmann在 1966 年提出一个主要用于验证性因素的分析的最初模型。而后经过 Joreskog(1973)、Van Thillo(1972)、Kellsling(1972)与 Wiley(1973)将最初的模型进行演变,演变成协方差结构模型。目前结构方程模型在社会科学、管理学、经济学等领域中广泛运用[32]。

结构方程模型主要为了进行实证分析,检验模型中的潜在变量、观测变量以及误差项等多个变量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建立的初始模型的假设是否成立,验证模型是否符合。结构方程模型中包括潜在变量和观测变量以及变量之间的路径,分为测量模型、结构模型。

2.2.2 结构方程模型的优点

(1)可同时处理多个变量

结构方程模型在做路径分析时,对统计结果的每个变量一一地进行路径系数的计算;在做回归分析时,同样进行回归系数的计算。因此在检验每个因变量的影响时,都可以不受到其他因变量的影响。

(2)容许变量存在测量误差

通常变量不能用唯一的指标来体现,而结构方程模型可以存在多个指标去测量变量,允许变量存在测量误差。

(3)同时分析因子结构和因子关系

结构方程模型可以将潜变量与题目进行因子分析的同时,计算潜变量之间的相关路径系数,更加简便。

(4)可估计所建模型的拟合程度

结构方程模型中可把同一个样本数据进行不同模型的拟合程度,从而选择出最优的模型,最优的呈现数据带来的关系。

图 3-1 关于我国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

图 3-1 关于我国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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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构建...........................21

3.1 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影响因素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21

3.2 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影响因素识别............................. 21

第四章 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影响因素结构方程模型构建及结果分析...32

4.1 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影响因素调查........................ 32

4.1.1 问卷设计概要.......................... 32

4.1.2 调查问卷的发放与收集........................... 33

第五章 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对策建议.................................51

5.1 政府层面...................................... 51

5.1.1 完善工程总承包法律法规体系......................... 51

5.1.2 构建良好工程总承包市场管理环境...................... 51


第五章 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的对策建议


5.1 政府层面

5.1.1 完善工程总承包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我国有关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立法层级以及制度内容上仍有些需要完善的地方。要想给工程总承包模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政府在目前效力等级最高的《建筑法》以及《合同法》需要规定工程总承包模式理论依据,还要使法律法规提供实践指导意义。例如,对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影响较大的政策文件,如《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需要与全国各省市地区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相统一,尽量减少法律法规与各地方规范性文件存在矛盾的条款;针对工程总承包不同工程的主体工程、分包范围、责任以及资质问题等情况进行强制性地规定;关于工程总承包的招投标制度以及市场的准入资质等问题,需要形成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在不同行业和部门在制定工程总承包相关法律法规时需要协调一致。在我国,目前建筑行业、通信工程、水利、电力工程以及公路、港口建设工程等等领域都在进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因此这些工程领域涉及到同一个问题上,法律法规的制定应该一致;并且各行业在办理工程相关手续时建议完善配套的制度,避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要求,给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广增加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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