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通过本文研究,深入了解了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发展历程和经贸合作现状,分析了目前双边经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双边经贸合作潜力,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1)中国和北欧国家经贸合作史分为缓慢发展、加速发展和高速发展三个阶段,从这三个阶段可以看出,随着中国改革开发步伐的加快和“一带一路”的持续推进,北欧国家在中国对外经贸合作伙伴中的地位不断增强,双边贸易和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北欧国家对中国的贸易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从最初的双边高层互访到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双边政府都致力于促成双边贸易自由化和区域性经济合作。由此判断,中国与北欧国家未来经贸合作会在双边政府共同努力下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1 绪论
.1 研究背景
近年来,中国与北欧国家的经贸合作水平显著提升,每年双边贸易总额和投资总额均保持着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在贸易方面,2015 年,中国与北欧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总额为 379.82亿美元,2017 年双边进出口货物贸易总额达到 385.78 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可达 1.57%;在投资方面,2015 年,中国引进北欧国家直接投资额达到 8.22 亿美元,2017 年达到 13.95 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可达 69.80%。
从历史上看,北欧国家一直与西欧的经贸往来最为密切,欧盟是其主要的贸易进出口市场。但自 2008 年爆发金融危机,西欧国家经济体严重受创,随之带来的是需求不足、购买力下降以及投资减少等问题。一方面,北欧国家需要拓展新的贸易出口市场,寻求更多的贸易合作机会,因此与中国的经贸合作步伐加快。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国经济加速发展,产能过剩、贸易转型等问题亟待解决,中国也在积极地拓展新的贸易合作关系[1]。因此,中国与北欧国家积极开展经贸合作能够满足双边共同经济发展需要。目前,中国与北欧国家的经贸合作中存在贸易投资规模相对较小、双边贸易发展不均衡等问题,需要双边政府进一步调整经贸合作政策来加强双边合作关系,开启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新格局。
为了促进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进一步发展,双边政府一直保持积极的合作态度。2016年 8 月,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魏海生率智库代表团访问丹麦、芬兰和瑞典,此次访问旨在以政府间的学术交流形式深化中国与北欧各国的务实合作,并以此拓展和扩大双边经贸合作领域及规模[2];2017 年 5 月,中国和丹麦签署《中丹联合工作方案(2017-2020)》,此方案扩大了中丹双边在食品安全、医药卫生、农渔业等领域的贸易合作并进一步拓展双边在高新技术创新发展、北极合作等领域经贸合作[3]。2018 年 7 月,在北极召开中国—北欧国家科学战略圆桌会议,参会专家围绕双边科技战略重大议题展开讨论,探寻双边高新技术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这一系列的双边高层互访及合作的开展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强劲的推动力,对提高中国与北欧国家贸易和投资合作潜力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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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文通过对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潜力进行研究,预期达到以下三个目的:
(1)通过查阅近 40 年来相关文献和历史资料,了解并探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北欧国家的经贸合作发展历程,分析总结双边经贸合作发展现状及双边经贸合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2)收集整理中国与北欧国家 2003~2017 年贸易和投资相关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贸易引力模型和投资引力模型对影响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潜力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测度各因素对双边经贸合作潜力的影响程度。
(3)通过前文的理论和实证分析,针对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双边经贸合作潜力的阻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1.2.2 研究意义
(1)分析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两国针对现存问题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以提高中国与北欧国家的经贸合作水平。
(2)通过贸易引力模型和投资引力模型对影响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潜力的各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探究各因素的影响程度,有利于针对双边经贸合作潜力的阻碍因素作出相应的对策从而进一步挖掘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潜力。
(3)课题中所提出的提高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潜力相应的对策建议,有助于为双边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及企业制定经贸合作战略提供理论和实践借鉴,并可为不同经济体之间的经贸合作提供优良的研究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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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关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综述
2.1 相关概念界定
本文以中国和北欧国家作为研究对象,但北欧国家一直未有明确的划分和界定,本部分将全面阐述北欧国家的界定范围、人口、面积及自然要素禀赋等。此外,本部分还将系统阐述贸易潜力概念的含义及其测算方法。
2.1.1 北欧国家
北欧作为欧洲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未有明确的定义对其进行过系统的解释。北欧特指五个主权国家:丹麦、冰岛、挪威、芬兰和瑞典,在地域上除包含上述五个国家外还包括实行内部自治的法罗群岛,总面积有 125 万多平方公里,占欧洲总面积的 1/9。本文中引用的北欧国家只包含北欧理事会的五个主权国家,即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和冰岛。一方面,这五个主权国家是北欧的主体部分,其经济水平能够代表北欧的整体经济水平,这五个主权国家也是与中国开展经贸合作的主体;另一方面,五个主权国家拥有的能源资源占北欧总资源 90%以上,其丰富的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及水和水能资源使北欧成为资源大国,能源资源出口前景广阔。
从面积上讲,丹麦是北欧国家中面积最小的国家。丹麦地处北海与波罗的海之间,共由406 个岛屿组成,全国总面积仅为 4.3 万平方公里。瑞典是北欧国家中面积最大的国家,全国总面积达到 45 万平方公里。瑞典的人口量处于五国中首位,总人口数达到 979.8 万,瑞典90%的人口居住在南部和中部。瑞典的北部地区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地下铁矿,铁矿矿床的含铁率很高,从 35%至 63%。冰岛是北欧国家中人口最少的国家,全国人口仅有 33.1 万。冰岛具有丰富的地热资源、渔业资源和水力资源,其温泉远近闻名,是全球旅游的优选目的地。挪威拥有极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其国内森林和矿产资源可满足北欧五国的共同需求。芬兰的森林面积占总面积的 71%,以以松和云杉为主。水力资源丰富。有铜、锌、金、铬、钴、钛、钒等矿藏。
北欧五国都是世界上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教育和研发创新极为重视。其中,瑞典每年的研发支出占全国消费投资的比例高达 3.7%,芬兰为 3.5%,冰岛为 2.9%,较高的研发投入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国民创新能力,更极大地促进了五国的经济发展。在科技创新力上,北欧五国也是遥遥领先于欧盟其他国家。此外,北欧国家是典型的社会福利国家,社会福利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高所得、高赋税,却也是高福利,政府对公民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负责,实现全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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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理论综述
关于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潜力的理论及实证分析,需要一定的经济理论支撑。本部分将所需的相关经济理论进行整理和阐述,为后文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2.2.1 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于 1817 年由大卫·李嘉图提出,他认为,绝对优势理论不能充分地解释国际间的贸易分工和合作。发达国家在很多产品上具有绝对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在很多产品上都具有绝对劣势,在这种情况下,参与国际贸易的发达国家只出口产品,而发展中国家只进口产品,这样的贸易会造成发达国家一直是贸易顺差,而发展中国家持续保持贸易逆差。可见,这样的国际分工和贸易往来是不可持续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26]。比较优势理论认为每个国家在不同产品上的劳动生产率是有差异的,而这种差异性产生了比较优势[27]。一国应将其劳动力要素应用于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而对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采取进口方式满足国内需求,即“两优相权取其重,两劣相衡取其轻”,双方均可节省劳动力,获得专业化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好处。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服装、食品、工艺品等轻工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北欧国家技术先进,在机械产品、钢材、纸张、成套设备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在双边贸易往来中,中国向北欧国家主要出口食品、纸张等轻工产品,而北欧国家向中国出口的主要产品包括纸张、钢材以及机械设备等,双边通过生产和出口不同类别的商品形成国际分工和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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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发展历程与现状 ........................... 11
3.1 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发展历程 ................................... 11
3.1.1 缓慢发展时期(1978 年一 2000 年) ............................. 11
3.1.2 加速发展时期(2001 年一 2013 年) ........................ 11
4 中国与北欧国家经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17
4.1 贸易投资规模相对较小 ......................